2月10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汕头市2026年迎新春大型焰火晚会加强“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工作的通告》。全文如下:
汕头市人民政府
关于汕头市2026年迎新春
临时管控工作的通告
为全力保障2026年迎新春大型焰火晚会(下称“焰火晚会”)期间的空域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决定于焰火晚会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年2月14日0时至2月18日24时。
二、管控区域
以烟花船为中心的半径3公里范围为临时管控区。(中心点坐标:东经116.432055,北纬23.204517)。
三、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及其他空飘物。
四、管控措施
本通告第三条规定的“低慢小”航空器,禁止在管控的时间及区域内施放、飞行。涉及焰火晚会安全保障、应急救援、气象探测、警务执勤、电视转播、无线电监测等飞行任务的,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飞行。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予以处理。
六、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附件:汕头市2026年迎新春大型焰火晚会“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区域图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信息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编辑整理:濠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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