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工钱一次性全部执行到位,今年能踏实过个年了,太感谢你们了!”2月10日,当事人蒋某专程来到汉台区法院,向执行局许正武团队赠送了一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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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源于一起劳务合同纠纷。2020年1月,蒋某受某实业有限公司聘请,承接某项目部分楼层、楼梯及地下室的油漆粉刷工程,劳务费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施工期间,蒋某按月提交工程量工资表,经确认后由该公司支付。2021年1月工程完工后,双方经核算确认公司尚欠蒋某劳务费30000元。此后该公司一直未支付该笔劳务费,蒋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9月,经法院调解,蒋某同意该公司分期支付劳务费30000元。然而,该公司在支付10000元劳务费后便未按期继续履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蒋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启动网络查控程序,利用“总对总”和“点对点”系统对该公司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遂通过工商登记信息和关联案件信息掌握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的身份信息与有效联系方式。执行法官依法传唤李某到庭接受调查后,李某以公司经营困难、处于亏损状态为由,试图拖延还款。执行法官当场对其怠于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同步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劳务报酬是劳动者生存发展的基本保障,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有义务按期付清劳务费;若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追加被执行人、对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其个人财产亦可被依法用于清偿公司债务。

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引导下,李某最终认识到消极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及不良社会影响,当即通过转账方式将20000元案款汇入法院执行案款专户,执行团队随即向蒋某足额发放该笔款项。至此,困扰蒋某多年的“薪愁”终于得以彻底解决,执行团队以实际行动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让广大劳动者能够安“薪”过年。

供稿:钱 久

编辑:王佳瑶

校对:王佳瑶

审核:王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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