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

拟公布名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上犹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线索征集、实地调查、数据采集、专家论证等程序,按照依法认定要求,我县拟将上门楼吴氏民居、油槽石溪乡苏维埃政府旧址等27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名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至2月14日,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次文物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犹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异议材料。书面异议材料须列明异议文物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以及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同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规定,对受理的异议内容进行严谨核实,调查取证。匿名及逾期提出异议的,我局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797-8523579

电子邮箱:sybwg61@126.com

附件:上犹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拟公布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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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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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一校:蓝芳梅

二审二校:刘均风

三审三校:黄庆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