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亮 记者 葛小林)为节省地暖燃气费用,常州溧阳一住户私自改装燃气管道偷盗天然气。因涉嫌违法且危害公共安全,该男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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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溧阳燃气公司员工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某小区住户王某(化姓)存在私自改装燃气管道的行为,随即向城南派出所报警。民警调查确认,王某为减少燃气开支,找人私改管道让气表“停摆”,以此偷盗天然气,该行为已对燃气管道设施造成破坏,埋下燃气泄漏、爆燃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自身及周边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警方指出,天然气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燃气设施的安装、维修、改装必须由专业机构和人员操作,个人私改均属违规。偷盗燃气不仅涉嫌盗窃,更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需承担严厉的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破坏燃气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死刑。盗窃燃气公私财物,也将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相关行为也有明确的处罚条款。
溧阳警方提醒,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忽视公共安全,发现私自改装燃气管道、偷盗天然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报警,共同守护燃气使用安全。
(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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