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北京商报)

近些年,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无人机物流、低空文旅、城市空中交通(UAM)等新业态迅猛发展,低空经济正成为继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增长极。关于低空保险的相关顶层设计也随之出炉!2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保险作为强化场景运营安全监管、健全事故处理制度的重要手段,对于按照法律法规应当投保责任保险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推动加强投保情况核查等。这一系列举措标志着我国低空经济在加速“起飞”的同时,有望正式进入“保险护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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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型无人机需投保责任险

近年来,我国以无人驾驶航空器为代表的新型低空航空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深入推进,农林作业、巡查巡检、城市治理、应急救援、物流配送等场景有序拓展,低空飞行活动日益增多,亟须建立完善低空保险政策制度、产品服务和监督管理体系。

“目前,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持续扩展,保险保障需求日益增长。随着产业技术的进步和市场需求的持续开发,产业各环节面临的风险也日益凸显,使得低空经济参与主体对保险的需求不断增加,保险成为转移风险、保障经营稳定的重要工具。”某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2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发布《实施意见》,以加快建立健全低空保险政策体系。

文件首次明确了低空保险的定义,是以保障低空飞行活动为核心,为低空航空器制造与运营、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各类专业化服务等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

《实施意见》中最受关注的是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相关内容,根据规划,到2027年,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初步建立,低空保险产品不断丰富,更好满足各类应用场景保障需求;到2030年,低空保险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对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持续增强。

在具体投保要求方面,《实施意见》提到,对于按照法律法规应当投保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推动将强制投保要求纳入飞行活动审批等管理环节的审查前置条件,在飞行运行管理中加强投保情况核查,在事故处置时“凡处必核”。研究建立与强制投保相关的责任主体、责任认定、处置程序等制度规定。

那么,具体哪些类型无人机需要投保责任保险?据介绍,一是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依法投保责任保险。二是从事非经营性飞行活动的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依法投保责任保险。此外,对用于个人娱乐消费的微型、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鼓励消费者和运营单位等按需投保,解决安全飞行的后顾之忧。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院长谢远涛表示,《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将强制投保要求纳入飞行活动审批等管理环节的审查前置条件”,标志着我国低空领域将逐步建立类似机动车交强险的强制保险制度。

谢远涛进一步分析,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可以看出这种制度安排,倒逼低空企业建立完善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降低事故发生率,解决“肇事者无赔偿能力”的社会治理难题,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低空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培育低空保险发展生态

政策从多个维度支持低空保险发展。

《实施意见》提到,有关部门应将保险纳入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和制度建设总体部署,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地方在低空经济发展布局中充分发挥保险的损失补偿、风险管理、优化生态等功能作用,鼓励地方将保险纳入地方低空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因地制宜出台促进低空保险发展的支持政策。

同时,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把保险作为强化场景运营安全监管、健全事故处理制度的重要手段,推动有序拓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

此外,要培育低空保险发展生态。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供需对接,鼓励低空企业尤其是低空航空器制造和运营企业,将购买保险作为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链链主企业通过保险协同上下游企业,降低产业链风险成本。支持中小企业运用保险增强创新发展的风险防御能力。

险企保障能力需跟上

顶层设计完善的同时,三部门对险企也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引导保险公司主动顺应低空经济发展趋势,逐步建立覆盖低空研发试验、生产制造、飞行运营、基建配套等全产业链保险产品体系。探索对低空飞行安全、技术安全、网络与数据安全、环境与设施安全以及人为操作安全等低空新型风险保障的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加大中型、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保险供给,并进一步优化完善传统有人驾驶航空器保险供给,推动形成保障充足、服务高效的保障体系。积极运用新兴科技手段,逐步实现微型、轻型和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保险便捷智能、全流程线上运营。整合专业资源,优化承保理赔,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产品责任保险及再保险等支持力度,支持低空产业拓展海外应用。

对于不同场景,《实施意见》提出,面向农林作业、低空巡检、测绘勘察、低空物流、低空交通、城市治理、应急管理、医疗救护、低空旅游和航空运动等各类应用场景,根据场景的发展阶段、风险类型、风险管理需求等提供针对性保险保障,推动完善事故处置和损失分担机制。

未来,在低空保险领域,险企的承保能力如何跟上?天使投资人、资深人工智能专家郭涛表示,在产品设计上,需聚焦细分场景定制专属险种,同时开发全产业链综合保障产品,实现风险全覆盖;在定价机制上,依托飞行、气象、资质等多维度数据,建立分类分级数据共享体系,构建动态精准定价模型,实施差异化费率与安全优惠政策;在理赔服务上,搭建快速理赔通道,依托无人机遥感、大数据等技术实现高效定损,并通过共保体统一理赔标准、简化理赔流程。

“数据共享是实现事前风控的核心支撑,险企需与飞控、空管等平台打通数据链路,实时掌握运行状态、空域、气象等信息,实现风险提前预警与干预,让保险真正成为低空经济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郭涛补充道。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近两年部分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尝试推动低空经济相关数据共享,提高数据获取和分发效率。众安保险此前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服务低空经济的设施网、空联网、航路网、服务网建设不足,运、管、服、用平台系统尚不完备。各地空管平台、主机厂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仍处于萌芽起步阶段,众安保险已通过行业协会等渠道与多个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平台、主机厂等沟通交流,积极探索数据共享、风控合作的可能性,待时机成熟后便可打通数据环节,完善现有保险服务流程。

北京商报记者 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