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两小区突发“断网”,影响居民正常通信,排查后发现,断网根源竟是小区楼梯间的通信电缆线及交换机遭人盗窃!日前,赣州经开区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因犯盗窃罪获刑,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法律代价。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1月12日至16日期间,被告人王某携带梯子、钳子和螺丝刀等作案工具,先后5次在赣州两小区盗窃楼梯间内悬挂的通信电缆线交换机,共盗得通信电缆线200余斤、交换机14个,随后分多次将赃物销往当地某公司,获利2220元。经鉴定,被盗通信电缆线在2024年1月16日的市场回收价为1878.8元。后公安民警在该公司内将王某抓获。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赣州经开区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综合考量犯罪事实、认罪态度等因素,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通信设施是保障公共通信畅通的重要基础,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财产范畴,盗窃通信设施不仅涉嫌违法犯罪,还可能影响周边群众通信服务、应急联络等正常生活秩序,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群众要增强法治意识,严守法律底线,自觉抵制各类盗窃违法行为,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