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外籍人员(经调查证实为中国公民)在塔什干州农田开枪射击的视频近日在社交平台传播,引发执法部门介入。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州内务局已查扣涉案枪支,并对相关人员启动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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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显示,一名非军事人员在使用疑似自动步枪的武器向塑料瓶靶射击。该视频由微信用户“Kevin Ke”发布,定位显示在扬吉尤尔市。画面中,拍摄者与枪手用中文交谈,评论击中矿泉水瓶和小可乐瓶的情况。

塔什干州内务局接报后展开调查。发言人博布尔·图拉加诺夫通报,涉案人员注册地属塔什干州奇布莱区,现常住费尔干纳州。

经核实,涉案枪支并非军用的AK-74自动步枪,而是一支合法登记的猎枪。调查查明,今年1月20日,一名为Y.Y.的公民在塔什干州境内将其持证猎枪非法转交给熟人Q.H.。该外籍人员随后使用这支枪在野外射击,全程被拍下并上传至微信。

事件未造成人员或动物伤亡。

由于该行为违反乌兹别克斯坦《武器法》中关于战斗类枪械仅授权国家机关与军事单位采购、存放及使用的规定,执法部门已依据行政责任法典第220条启动行政程序。涉案猎枪及弹药已依规暂扣,最终法律裁决将在调查结束后作出。

这是近期第二起涉及中国公民在乌兹别克斯坦引发执法关注的案件。此前锡尔河州有数名中国公民因拍摄焚烧2000苏姆纸币点烟的视频,被法院判处每人缴纳基本计算值100倍的罚金,约合4120万苏姆,其用人单位随后解除劳动合同。

舆图点评:

两次关于中国公民在乌国的报道,一次是在乌兹别克斯坦田间开枪,一次是在锡尔河州烧钱点烟。虽然两次都没伤人,但都触犯当地法律,一个被查扣枪支、面临行政处理,一个被罚四千万苏姆、丢掉工作。

这不是运气问题,是法律认知问题。很多人在境外出事的起点,都不是恶意,而是好奇、跟风、拍视频博关注。但境外不是法外,当地执法部门不看国籍、不问动机,只认行为后果。

这件事值得所有在外中国公民警醒:当地法律不会因为你“不知道”或“没恶意”就不追责。出发前了解禁令、生活中收起炫耀心态、面对镜头时想想合不合法,是保护自己最简单也最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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