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满足群众购房需求,释放住房消费潜力,近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联合发布《关于发挥政策集成效应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共分为六个方面,从供给、需求、盘活存量、服务质效稳定预期等方面出台了22条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集成效应,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如何更详细了解这些新政,为市民购房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本文值得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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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一:首次购房

商业贷款:①套数认定: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无购房记录的认定为首次购房。②首付比例15%。③取消利率下限。

公积金贷款:①套数认定: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无购房记录的认定为首次购房。②首付比例20%,可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③贷款额度:个人最高80万,家庭最高120万。④贷款利率:五年以下2.1%,五年以上2.525%。⑤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满6个月即可贷款;川渝公积金“互认互贷”,异地缴存的新市民青年人可申请公贷;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到68岁、女性延长到63岁,或延长到退休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个人住房房产税:①购买独栋和高档住房(房价超31528元/平方米;装修按交易单价30%扣除)纳入征税范围,“三无”人员购买普通住宅免征。②计税依据为“按房产交易价的70%”。③税率0.5%。④家庭免税面积180平方米。

契税:建面小于140㎡的税率为1%、大于140㎡的为1.5%。

补贴:在中心城区首次购房,由属地区政府(管委会)给予0.5%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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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二:“卖旧买新”购买首套住房

商业贷款①套数认定:实行“认房不认贷”、分区县认定。对已网签出售的家庭唯一住房,不纳入套数计算;用作租赁且备案的,不纳入套数计算。②首付比例15%。③取消利率下限。

公积金贷款①套数认定:用公贷新购住房时,拟购住房所在区县(开发区)有住房的,核减一套,但有两次及以上公贷记录的不得再次申请。②首付比例20%,可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③额度:个人最高80万,家庭最高120万。④利率:五年以下2.1%,五年以上2.525%。⑤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满6个月即可贷款;川渝公积金“互认互贷”,异地缴存的新市民青年人可申请公贷;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到68岁、女性延长到63岁,或延长到退休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个人住房房产税:①购买独栋和高档住房(房价超31528元/平方米;装修按交易单价30%扣除)纳入征税范围,“三无”人员购买普通住宅免征。②计税依据为“按房产交易价的70%”。③税率0.5%。④家庭免税面积180平方米。

契税建面小于140㎡的税率为1%、大于140㎡的为1.5%。

个税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截止时间2027年12月31日。

增值税不足2年按照3%计征;超过2年免征。

补贴:鼓励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对在本辖区内“买新”(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且在1年内“卖旧”的,给予1%的购房补贴。对在本辖区1年内“卖两套小户型”,并“买一套大户型”(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的,给予1.5%的购房补贴。补贴政策的形式和流程等,由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

优惠活动:“卖旧买新”的购房人,可享受开发商给予新购住房的专属优惠、延长认购期及无忧退房等“放心买”服务;指导经纪机构提供“优先卖”服务。具体内容由市协在“渝房通”小程序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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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三:购买第二套住房

商业贷款:①套数认定:实行“认房不认贷”、分区县认定。用作租赁且备案的,不纳入套数计算。申请“公贷+商贷”组合贷款的,银行以市公积金中心认定的套数为准。②首付比例15%。③取消商贷利率下限。

公积金贷款:①套数认定:分区县认定。已结清首次公贷且在拟购住房区县无住房的,按首套执行。②首付比例20%,可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③额度:个人最高80万,家庭最高120万。④利率:五年以下2.6%;五年以上3.075%。⑤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满6个月即可贷款;川渝公积金“互认互贷”,异地缴存的新市民青年人可申请公贷;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到68岁、女性延长到63岁,或延长到退休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个人住房房产税:①购买独栋和高档住房(房价超31528元/平方米;装修按交易单价30%扣除)纳入征税范围,“三无”人员购买普通住宅免征。②计税依据为“按房产交易价的70%”。③税率0.5%。④家庭免税面积180平方米。

契税:建面小于140㎡的税率为1%、大于140㎡的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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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四:“卖旧买新”购买第二套住房

商业贷款:①套数认定:实行“认房不认贷”、分区县认定。用作租赁且备案的,不纳入套数计算。对已网签出售的家庭唯一住房,不纳入套数计算。②首付比例15%。③取消利率下限。

公积金贷款:①套数认定:用公贷新购住房时,拟购住房所在区县(开发区)有住房的,核减一套,但有两次及以上公贷记录的不得再次申请。②首付比例20%,可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③额度:个人最高80万,家庭最高120万。④利率:五年以下2.6%;五年以上3.075%。⑤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满6个月即可贷款;川渝公积金“互认互贷”,异地缴存的新市民青年人可申请公贷;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到68岁、女性延长到63岁,或延长到退休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个人住房房产税:①购买独栋和高档住房(房价超31528元/平方米;装修按交易单价30%扣除)纳入征税范围,“三无”人员购买普通住宅免征。②计税依据为“按房产交易价的70%”。③税率0.5%。④家庭免税面积180平方米。

契税:建面小于140㎡的税率为1%、大于140㎡的为2%。

个税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截止时间2027年12月31日。

增值税不足2年按照3%计征;超过2年免征。

补贴:鼓励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对在本辖区内“买新”(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且在1年内“卖旧”的,给予1%的购房补贴。对在本辖区1年内“卖两套小户型”,并“买一套大户型”(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的,给予1.5%的购房补贴。补贴政策的形式和流程等,由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

优惠活动:“卖旧买新”的购房人,可享受开发商给予新购住房的专属优惠、延长认购期及无忧退房等“放心买”服务;指导经纪机构提供“优先卖”服务。具体内容由市协在“渝房通”小程序上发布。

关键词五:多子女家庭购房

除上述政策外,多子女家庭(指生育二孩或三孩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购房还可享受:

①在中心城区新购的第二套住房享受首套房商贷政策。

②公贷额度个人最高100万、家庭最高160万。

③在中心城区购买新房,由房屋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的补贴。购房补贴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关键词六:人才购房

除上述政策外,人才(由人才相关部门认定)购房还可享受:

①在全市购房,享受提高公贷额度,具体咨询房屋属地人才认定部门。

②在中心城区购新房提供人才购房房票补贴,具体咨询房屋属地人才认定部门。

关键词七:购买非住宅

除上述政策外,购买非住宅还可享受:

①从2026年1月27日起,对全市新购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②住宅车位第二次销售公告期满后,剩余的车位允许通过作价入股、合作、清偿债务等方式交由专业化企业运营,提高利用效率,但优先满足业主需求。在按照未售房源1:1预留车位的前提下,住宅车位可对业主放开销售。

温馨提醒:为方便购房群众查阅理解,部分政策表述已作精简优化,非政策原文,具体解释权归发文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