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司法观点92,假称中奖诱骗被害人转账和发红包的认定为诈骗罪

1、吴健成等诈骗案,最高人民法院惩治电信诈骗案例之四。

2、被告人吴健成,重庆市武隆区。

3、2020年10月,吴健成伙同吴健东在抖音上私信被害人,在得知系未成年人后,假称被害人中奖并要求添加QQ好友领奖,之后向被害人发送虚假的中奖转账截图,让被害人误认为已转账。当被害人反馈未收到转账时,吴健成编造“未成年人的奖金需要家长手机激活后才能看到”等理由,要求被害人使用家长的手机,按照要求输入代码并向其提供的银行卡或者支付宝、微信转账、发红包,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案发经统计,吴健成等人共骗取5名被害人(均为10-11周岁的未成年人)钱财6万元。

4、武隆区法院判决吴健成诈骗罪3年6个月,罚金35000元。

5、司法观点,吴健成等人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社会经验欠缺、容易轻信对方、易受威胁等特点实施诈骗,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情节恶劣,人民法院对吴健成以诈骗罪依法从严处罚,体现了人民法院坚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鲜明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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