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啊,买基金的亏了,买黄金的跑了,怎么搁银行的钱也能凭空消失了?

最近最高法再审大连银行理财资金挪用案。具体情况是,一家公证处存在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的1.8亿理财资金被挪用,账面仅剩44万。更离谱的是,期间银行靠虚假对账单瞒天过海整整5年,有这心理素质,干什么都会成功。

起因是2013年,北京某公证处在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开了个对公账户,陆续存了3.6个亿。客户经理李某长期上门送加盖真实银行公章的虚假对账单,余额、利息分毫不差,谁都以为资金安安稳稳。

可真相却是,2014年刚开户没多久,资金就被银行内部人员陆续划走,转到了9家关联企业和罗某某、霍某某的个人账户里。而这个罗某某是大连银行北京分行业务负责人,霍某某是他的母亲。

就这样瞒天过海五年多期间,公证处存取款愣是没有露馅儿,直到2018年,公证处满心欢喜拿着假对账单,以为账户还有1.8亿本息,又和银行签了理财协议,然后发现之前产品到期根本没法兑付,才发现这时账户里也只剩下44万多了。

那更精彩的是银行后续一系列的“甩锅”骚操作,堪称教科书级别。案发后,大连银行先是直接甩锅,一会儿否认印章真实性,一会儿拿“先刑后民”说事儿,说这是员工个人犯罪,应该等刑事案件结果后再处理民事纠纷,还声称涉案的罗某某精神失常已经失踪,客户经理离职,想把责任甩给个人。

一审二审法院都支持了银行,好在最高法明确裁定了银行不能以“涉案”为由规避民事责任,这笔账终究要算。而作为前银行打工人,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偶然的内鬼事件,而是大连银行内控的全面失守。账户才开5天,嫌疑人就冒用公证处身份骗走了网银设备,轻松转走4000万;多次变更硬件、开通网银也没有交叉验证;4年大额异常转账没有系统预警,银行审核全程摆设;伪造的银行印章用了5年,数十张假对账单送上门,银行愣是没有发现,风控防线过于草率。

更让人揪心的是,这类案件根本不是第一次了。2025年,某国有大行商丘支行,71岁老人167万养老钱原地消失,突发脑梗离世,嫌疑人自杀,然后储户维权难上加难。加上普通老百姓因为信息不对称一直处在弱势,对银行的信任反而成了被利用的漏洞。

那万幸的是,最高法的定调给了储户底气,明确银行必须承担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不能把风险和损失转嫁给无辜的储户。当然,储户得学会自保啊,一定要通过网银、柜台、客服多渠道交叉核对账户信息,妥善保管凭证,别把密码交给银行工作人员,遇到异常情况立刻要报警。

银行本应该是资金的保险箱,如今个别机构却成了储户的坑。合规才是金融机构的生命线,甩锅、闭则终究行不通。所以,你会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吗?对银行内控漏洞有什么看法?咱们评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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