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2026年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我院审判实际,现将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向社会公告如下:

每名人民陪审员2026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为30件。

特此公告。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2026年2月13日

来源: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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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龚自超

2026年第26期之二

总第193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