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同意厦门港务向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发行7.97亿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亿元。厦门港务需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请文件进行发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