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2月13日公告,因工作变动,邓媛媛不再担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晨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张晨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恒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刘恒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鑫程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