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到太多粉丝私信:“公司说我考核不通过,让我主动离职,不然就开除”“部门解散,只给半个月工资补偿,合理吗?”“HR说仲裁会影响下一份工作,吓得我不敢维权了”……

其实,很多公司就是抓住了大家“怕麻烦”“不懂法”的心理,用各种套路逼你主动走人,这样就能省下一大笔赔偿。但只要你懂点劳动法,用对话术,不仅不用怕,还能合法拿到属于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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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把10种最常见的辞退套路拆解透,配上能直接用的回怼话术和法律依据,让你面对HR时不慌不忙,硬气维权。

一、先搞懂:N、N+1、2N到底是什么?

很多人一听到“N+1”“2N”就懵,其实这三个词是职场维权的核心:

- N:经济补偿金,是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你的补偿。计算方式是:工作年限 × 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比如你工作3年,平均工资1万,N就是3万。

- N+1:N是经济补偿金,“1”是代通知金。只有三种情况公司需要给N+1: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胜任工作经培训调岗后仍不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公司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

- 2N:违法解除赔偿金,是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的双倍赔偿。比如公司无故辞退你、用不合法的理由辞退你,就需要给2N。

记住:主动离职一般拿不到赔偿,但如果公司违法在先(比如降薪、不发工资、不提供劳动条件),你可以“被迫离职”,要求N补偿;如果公司违法解除,直接要2N。

二、10种辞退套路拆解:话术+法律依据+实操提醒

套路1:“你考核不通过,不胜任岗位,我们要辞退你”

公司套路:用模糊的“考核不通过”当理由,跳过培训、调岗环节,直接逼你走,甚至让你主动离职。

回怼话术:很抱歉,我无法认同这个被辞退的理由。如果说我考核不通过,请提供可量化的数据、以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如果没有,那就是公司无故辞退。而且,按照《劳动合同法》,就算真的不胜任岗位,公司也要给我培训或者适当调岗,再不胜任才能辞退,还要给经济补偿才可以。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实操提醒:一定要让公司拿出书面的考核标准和你的考核数据,口头说的不算。如果公司拿不出,直接要求按违法解除处理,要2N赔偿。

套路2:“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公司套路:突然口头通知你不用来,不给书面解除通知,也不谈赔偿,想让你自动放弃。

回怼话术:请问公司是打算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工作具体结算到哪一天?工作交接给谁?在没有正式解除合同通知及协商好赔偿之前,我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若公司决定终止合同,请按照法律程序给予我相应的赔偿,即支付我2N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实操提醒:千万不要第二天就不去上班,否则公司会说你旷工,合法辞退你。继续正常打卡上班,直到拿到书面解除通知和赔偿方案。

套路3:“仲裁会影响你下一份工作,我们会给下家HR说你坏话”

公司套路:用“影响背调”“找不到工作”威胁你,让你不敢维权,其实是违法的。

回怼话术:劳动仲裁都是不公开的,而且你说的话我也录音了,你威胁我,我给下一家公司的HR听,他们就理解我为什么辞职了,我找工作反而更好。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6条: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注:一般劳动仲裁不公开,不会记入个人档案,也不会影响下一份工作)

实操提醒:一定要录音留证,公司威胁你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真要闹到仲裁,这反而能成为你维权的证据。

套路4:“你严重违纪,我们要开除你”

公司套路:随便给你扣个“严重违纪”的帽子,比如“上班玩手机”“迟到一次”,就想合法辞退你,不给赔偿。

回怼话术:请问我到底哪里违反规定了?具体是哪一条规定?严重违反的定义是怎样的?这个严重的标准可以量化吗?规章制度是怎么定的呢?有经过民主程序吗?而且我不记得被告知过这些。我当然会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但前提是得合乎法律、公开透明、提前告知。如果HR拿不出证据,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就直接说:如果公司真的想辞退我,就给出我一份盖章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实操提醒: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满足“合法、民主、公示”三个条件才有效,缺一不可。如果公司拿不出你签字确认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违纪”的证据,直接要求2N赔偿。

套路5:“公司效益不好,要给你降薪”

公司套路:用“效益不好”当借口,单方面降薪,逼你主动离职,省下赔偿。

回怼话术:公司如果要降低我收入,就给我发个盖章的书面通知呗,我看看公司欠薪的理由是什么,我没犯严重错误,公司单方面给我降薪是违法的,是对劳动内容的重大变更。如果到时候工资真的发少了,我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走被迫离职,公司要支付N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38条第2项: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6条第1项: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实操提醒:降薪属于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必须和你协商一致,书面确认。如果公司单方面降薪,你可以先书面提出异议,然后保留工资条、银行流水,等工资少发了,直接申请仲裁要N补偿。

套路6:“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我们要辞退你”

公司套路:随便找个“工作失误”的理由,说你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想合法辞退你,不给赔偿。

回怼话术:很抱歉,我不认为我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也不接受以此作为理由对我进行辞退;我从未收到过任何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员工手册,也没有同意并且进行签字。我是不会主动放弃自己的权益,任何涉及我主动离职的文件我也不会签。如果公司执意要辞退我,请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到相应的赔偿,不然就请继续履行合约,让我正常上下班。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3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重大损害”需要公司提供明确的证据,比如财务损失报告、因果关系证明等,不能口头说)

实操提醒:千万不要签“主动离职申请”“工作失误确认书”之类的文件,签了就等于自认理亏。如果公司拿不出“重大损失”的证据,直接要求2N赔偿。

套路7:“你不主动离职,我们就不给你离职证明,或者在上面写你能力不够/违纪”

公司套路:用离职证明威胁你,逼你主动离职,或者在离职证明上写坏话,影响你找下一份工作。

回怼话术:离职证明是必须要给我的,如果公司不给,我可以让公司赔我找不到工作的全部损失。而且离职证明不能写任何不利于劳动的话语。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89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注:不能写评价性、负面内容)

实操提醒:如果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或者写坏话,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要求赔偿损失(比如因为没有离职证明找不到工作的工资损失)。

套路8:“你还没转正,我们可以随时辞退你,不用赔偿”

公司套路:用“试用期”当借口,随便辞退你,不给赔偿,其实试用期辞退也需要合法理由。

回怼话术:请公司拿出我以前签过字的录用条件,我还要再审核一下这份录用条件是不是做到了明确、细致、具体、合理、可考核,而且你们还要有实锤的证据证明我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我无法认同。公司要辞退我,就依法给我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录用条件”必须明确、具体、可考核,且提前告知你,公司还要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

实操提醒:试用期辞退不是“随时”,必须满足“不符合录用条件”,且录用条件合法。如果公司拿不出录用条件和证据,直接要求2N赔偿(试用期也受劳动法保护)。

套路9:“公司冷处理晾着你,不安排工作,不发工资”

公司套路:用“冷暴力”逼你主动离职,不安排工作,让你自己待着,甚至不发工资。

回怼话术:请公司1天内为我恢复劳动条件。在没有工作安排的时候我将提升工作所需的必备技能,工资也应全额发放。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9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实操提醒:继续正常打卡上班,保留考勤记录和聊天记录(证明公司不安排工作)。如果公司不发工资,直接按第38条被迫离职,要N补偿。

套路10:“业务调整,你的部门解散了,我们要裁员”

公司套路:用“部门解散”“业务调整”当借口,不按程序裁员,只给很少的补偿,甚至不给。

回怼话术:我明白公司业务调整的情况,但公司若因此进行裁员,需依法公示并报备劳动部门。请提供经济性裁员方案及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按照法定标准支付N+1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46条第4项: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注:N+1的“1”是代通知金,只有未提前30天通知时才需要支付)

实操提醒:经济性裁员需要程序合法(公示、报备、听取意见),如果程序不合法,就是违法解除,要2N赔偿。如果程序合法,支付N补偿,未提前30天通知的话加1(代通知金)。

三、维权全流程:从留证到仲裁,一步都不能少

光有话术还不够,落地维权需要按步骤来:

1. 留证:所有沟通都要“留痕”

- 录音:HR谈话、领导谈话、会议录音,用手机自带录音功能即可,注意保存原始文件。

- 书面: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公司通知(邮件、微信、钉钉)等。

- 聊天:微信、钉钉、企业微信的聊天记录,不要删除,必要时可以公证。

2. 协商:先礼后兵,明确诉求

- 先和HR或领导协商,明确自己的赔偿诉求(N、N+1、2N),说出法律依据,让公司知道你懂法。

- 协商时尽量书面沟通(邮件、钉钉),避免口头承诺,防止公司事后不认账。

3. 仲裁: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

- 准备材料:仲裁申请书(写明诉求、事实和理由)、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工资条、录音等证据。

- 申请地点:公司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打12333咨询地址)。

- 费用:劳动仲裁是免费的,不用怕花钱。

- 流程:提交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等待裁决(一般45天内出结果)。

4. 执行:拿到裁决,确保赔偿到账

- 如果仲裁裁决公司赔偿,公司不执行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免费)。

- 强制执行后,公司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其经营,一般都会乖乖赔偿。

四、纠正3个常见误区,别再被HR忽悠了

误区1:“主动离职一定拿不到赔偿”

错!如果公司违法在先(比如降薪、不发工资、不提供劳动条件),你可以“被迫离职”,要求N补偿。比如公司单方面降薪,你书面提出异议后,公司仍不改正,你就可以被迫离职,要求N补偿。

误区2:“仲裁会影响下一份工作”

错!劳动仲裁不公开,不会记入个人档案,下家公司也查不到,除非你自己说。而且,很多公司反而欣赏敢于维权的员工,因为这说明你有法律意识,做事有原则。

误区3:“2N是狮子大开口”

错!2N是公司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是法律规定的,只要公司违法解除,就必须给。比如公司无故辞退你、用不合法的理由辞退你,你要求2N是合理合法的。

1. 遇到辞退先冷静,不要慌,更不要主动签“离职申请”,签了就等于放弃赔偿。

2. 所有沟通尽量留证,录音、书面记录都可以,避免公司事后不认账。

3. 先协商后仲裁,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仲裁是免费的,不用怕花钱。

4. 不要被HR的威胁吓到,法律是站在劳动者这边的,只要你有理有据,就能拿到应有的赔偿。

5. 如果自己不懂法,可以找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咨询,或者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帮助。

职场不是法外之地,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员工,更不能用套路逼你放弃权益。记住:你越硬气,公司越不敢欺负你;你越懂法,越能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