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的深圳,空气里飘的不是尘土,是机会,也是欲望。
我叫陈默,三十二岁,兜里揣着从亲戚朋友那儿凑来的五万块钱,加上我跟我老婆没日没夜踩缝纫机攒下的三万,一共八万块,站在一栋灰扑扑的六层小楼前,手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
中介唾沫横飞地指着楼,“陈老板,你看,这地段,离国贸大厦才几步路?以后这儿就是深圳的心脏!原房东急着全家移民去香港,这才忍痛割爱,三十八万,这栋楼就是你的了!”
三十八万。
我听着这个数字,感觉像一块巨石压在心口,喘不过气。
八万是首付,剩下的三十万,我得跟银行贷款,连本带利,我这辈子都得给银行打工。
我老婆秀英扯了扯我的衣角,她脸色发白,我知道她也怕。
我们俩从粤北山沟里出来,在深圳的制衣厂里干了十年,每天跟机器赛跑,才攒下那点血汗钱。
买下它,要么一步登天,要么万劫不复。
“干了!”我咬着牙,把签了字的合同递过去,感觉自己像个把命押在赌桌上的赌徒。
房东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姓赵,穿着一身不太合身的西装,眉宇间带着一股散不去的愁绪和一丝不易察arat的解脱。
他接过合同,数了数我带来的现金首付,点点头,从一个发黑的皮包里摸出一大串钥匙。
“钥匙都在这儿了,水电我都结清了。”他把钥匙塞我手里,沉甸甸的。
“赵……赵老板,”我紧张地喊住他,“那……屋里的家具?”
他回头,摆了摆手,一脸的无所谓,“都送你了,都是些旧东西,我们带不走,也懒得处理。你要是觉得碍事,就当柴火烧了吧。”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钻进一辆出租车,消失在深圳喧闹的街头。
我握着那串冰冷的钥匙,站在属于我,却又无比陌生的楼前,心里空落落的。
秀英走过来,牵住我的手,“阿默,别怕,我们有家了。”
我看着她,她眼睛里有泪光,但更多的是对未来的期盼。
是啊,有家了。
一栋六层,每层两户,一共十二套房的家。
虽然破旧,虽然背负巨债,但它像一艘船,承载着我们全部的希望。
我们打开一楼的大门,一股尘封的、混杂着樟脑丸和霉味的气息扑面而来。
客厅里堆满了东西,一张蒙着白布的沙发,几个掉了漆的木箱子,还有一张缺了条腿的方桌。
阳光从布满灰尘的窗户里挤进来,照出一道道浮动的光柱,里面有无数翻滚的尘埃。
“这……得收拾到什么时候去?”秀英看着满屋的狼藉,有点发愁。
“没事,慢慢来。”我拍了拍她的背,故作轻松。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一场艰苦卓绝的“大扫除”。
我们把所有家当,两个箱子,一床被褥,搬进了一楼一套稍微干净点的空房间,就算安了家。
然后,挨家挨户地清理。
赵老板一家人走得确实匆忙,几乎所有东西都留下了。
床、柜子、桌椅、锅碗瓢盆,甚至还有挂在衣柜里没来得及带走的旧衣服。
我和秀英就像两只不知疲倦的工蚁,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一直干到深夜。
我们把还能用的家具擦洗干净,归置好,准备以后租出去的时候给租客用。
那些实在破烂不堪的,就拆了当木柴,或者卖给收废品的。
收废品的老头每天骑着三轮车在我楼下转悠,看到我搬东西下来,眼睛都放光。
“老板,又有好东西了?”他咧着嘴笑,露出一口黄牙。
我点点头,把一堆破铜烂铁扔上他的车。
他用一个大秤称了称,给了我十几块钱。
十几块钱,不够我们两口子一天的饭钱,但那一刻,我心里却无比踏实。
这是我自己挣的钱,靠这栋楼挣的第一笔钱。
清理工作进行得很慢,每一户都像一个被遗忘的战场。
我在一个房间的床底下,发现了一只生了锈的铁皮盒子,里面装着一些发黄的书信和几张黑白照片。
照片上的赵老板还很年轻,抱着一个穿着碎花裙子的小女孩,笑得一脸灿烂。
信是他的妻子写的,字迹娟秀,写的都是些家长里短,叮嘱他注意身体,别太累。
我看着这些,心里有点发酸。
一个曾经如此美满的家庭,就这么散了,背井离乡。
这栋楼,承载了他们多少年的喜怒哀乐,如今却成了我的。
秀英把那些信和照片小心翼翼地收回铁皮盒里,“等以后有机会,要是还能碰到赵老板,就把这些还给他吧。”
我点点头。
人不能忘本。
清理到五楼的时候,我们俩都快累瘫了。
五楼的两户人家,似乎是赵老板的儿子和女儿住的。
一间房里贴满了香港明星的海报,周润发,张国荣,梅艳芳……另一间房里则摆满了各种看不懂的专业书籍。
我们在这两间房里,清理出了大量的旧磁带、旧杂志,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小玩意儿。
秀ins在一个梳妆台的抽屉里,找到了一对小小的银耳环,款式很别致。
她拿起来,在自己耳朵上比了比,“真好看。”
“喜欢就留着。”我说。
她却摇摇头,又把耳环放了回去,“这是人家的东西。”
我看着她,知道她心里的那道坎。
虽然赵老板说东西都送我们了,但在她看来,这始终像是“拿”了别人的东西。
我没再劝她。
我知道,我们都是一样的人,骨子里刻着贫穷带来的自尊和不安。
终于,只剩下六楼最大的一套房了。
那是赵老板和他的妻子住的主卧。
推开门,里面的陈设比楼下任何一间都要讲究。
一张雕花的红木大床,配着两个床头柜,一个巨大的、几乎占了半面墙的衣柜,还有一套真皮沙发。
虽然都蒙着厚厚的灰,但依然能看出当年的气派。
“这套家具可不能当柴火烧了。”我摸着衣柜上精细的雕花,感叹道。
“这得花多少钱啊。”秀英也瞪大了眼睛。
我们俩合力,想把那个大衣柜挪个位置,好打扫后面的墙壁。
但那柜子像是生了根一样,纹丝不动。
“算了,别搬了。”我喘着粗气,“就地清理吧。”
秀英找来抹布,我们开始擦拭。
我负责擦柜子的上半部分,她负责下面。
柜子分为三层,最上面是顶柜,用来放不常用的被褥。中间是挂衣服的,下面是几个大抽屉。
我打开顶柜,里面空空如也,只有一股浓重的樟脑味。
拉开中间的柜门,里面还挂着几件衣服。
一件深蓝色的中山装,一件灰色的夹克,还有几件女式的衬衫和连衣裙。
衣服的料子都很好,款式在当时看,也相当时髦。
我把衣服一件件取下来,准备拿去洗洗,看还能不能穿。
就在我取下最后一件连衣裙时,我的手碰到了衣柜的后壁。
“嗯?”
我感觉有点不对劲。
那块木板,似乎有点松动。
我用手指敲了敲,发出的声音和其他地方不一样,有点空。
“秀英,你过来一下。”我喊道。
秀英直起身,走过来,“怎么了?”
“你听。”我指着那块木板,又敲了敲。
“好像是空的。”秀英也发现了异常。
我的心,毫无征兆地狂跳起来。
一个念头,像闪电一样划过我的脑海。
夹层!
以前听村里的老人说过,大户人家为了藏金银细软,都喜欢在家具里做夹层。
难道……
我不敢想下去。
我让秀英去找个改锥来。
我的手心全是汗,感觉自己像在做梦。
改锥插进木板的缝隙,我轻轻一撬,木板应声而开,露出了一个黑乎乎的洞口。
里面没有金光闪闪的元宝,只有一个用油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方块状物体。
我颤抖着手,把那个包裹掏了出来。
很沉。
我把它放在地上,和秀英对视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紧张和期待。
我一层一层地解开油布。
油布里面,是一层旧报纸,报纸的日期是1982年。
报纸里面,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不是金条,不是银元,而是一沓沓……绿色的,印着一个外国人头像的纸币。
“这……这是什么钱?”秀英小声问。
我拿起一张,仔细地看。
纸币的印刷极其精美,上面印着“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我虽然读书不多,但也认得这几个字。
美利坚合众众国。
这是……美金!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我这辈子,见过最大面额的人民币是一百块,那还是几年前刚发行的时候,我特地去银行换了一张,宝贝似的藏了好久。
而现在,我手里拿着的,是一沓沓面值一百的美金。
一沓,两沓,三沓……
我和秀英,像两个傻子一样,把钱全部倒在地上,一张一张地数。
手指划过纸币的感觉,又滑又涩,带着一种奇特的质感。
一遍,两遍,三遍。
我们反复数了三次,才最终确认了那个让我们头晕目眩的数字。
十万。
整整十万美元。
在1990年,官方的汇率大概是一比五点二。
也就是说,这十万美元,相当于五十二万人民币。
五十二万!
我买这栋楼,连贷款带首付,一共才花了三十八万。
而现在,我手里捧着的钱,比我买楼的钱还多!
我瘫坐在地上,感觉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秀英也一样,她靠着衣柜,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整个房间,安静得只能听到我们俩的心跳声。
“咚咚,咚咚”,像擂鼓一样。
“阿默……我们……我们发财了?”秀英的声音都在发颤。
我没有回答她。
我只是死死地盯着地上的那堆钱。
绿色的钞票,在昏暗的光线下,散发着一种妖异的、令人着魔的光芒。
发财了?
是的,发财了。
但随之而来的,不是狂喜,而是一种巨大的、无边无际的恐惧。
这钱,太突然了。
它不像是辛苦赚来的,倒像是偷来的,抢来的。
“这钱……干净吗?”我喃喃自语。
秀英被我的话吓了一跳,“赵老板不是做正经生意的吗?”
“谁知道呢?”我心里发虚。
八十年代,风云变幻,多少人一夜暴富,又有多少人倾家荡产。
赵老板这么急着移民,还留下这么大一笔钱,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万一是黑钱,是赃款,我们拿了,会不会惹上天大的麻烦?
我越想越怕,冷汗顺着额头就流了下来。
“不行,这钱不能留!”我猛地站起来。
“那……那怎么办?”秀英慌了。
“还给赵老板!”我斩钉截铁地说。
“可是……我们去哪儿找他?他都去香港了。”
是啊,去哪儿找他?
茫茫人海,他就像一滴水,汇入了大海。
我烦躁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感觉自己像一只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
地上的那堆美金,此刻不再是财富,而是一个烫手的山芋,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
“先收起来,谁也别说!”我压低了声音,对秀英说,“就当……就当没发现过。”
我们俩手忙脚乱地把钱重新用报纸和油布包好,塞回了夹层,然后把木板原样钉了回去。
做完这一切,天已经黑了。
我们俩谁也没心思做饭,就那么呆呆地坐在黑暗里。
那一夜,我彻夜未眠。
只要一闭上眼睛,眼前就全是那些绿色的钞票。
它们时而变成一张张狰狞的鬼脸,时而又变成通往天堂的阶梯。
第二天,我顶着两个黑眼圈,精神恍惚。
秀英也是一脸的憔悴。
我们俩默契地没有再提那笔钱,但那个秘密,就像一根刺,扎在了我们心里。
清理工作还在继续,但我们俩都心不在焉。
每当听到楼下有陌生的脚步声,或者看到有穿制服的人路过,我的心都会提到嗓子眼。
我开始失眠,整夜整夜地睡不着。
人也变得越来越瘦,越来越沉默。
秀英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一天晚上,她给我端来一碗热汤,“阿默,喝点吧。”
我摇摇头,没胃口。
她在我身边坐下,轻声说:“阿默,那笔钱,要不……我们报警吧?”
“报警?”我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了起来,“你疯了!怎么解释?说我们买了一栋楼,房东送的家具里藏着十万美金?你觉得会有人信吗?他们只会觉得我们是贼!”
“那……那也不能这么折磨自己啊!”她说着,眼泪就下来了。
看着她哭,我心里一阵绞痛。
我把她搂进怀里,“对不起,秀英,是我没用。”
如果我不是那么穷,如果我能堂堂正正地赚到很多钱,我们就不会因为这笔“横财”而担惊受怕。
“不怪你。”她在我怀里摇头,“这钱,是福是祸,我们一起担着。”
我抱着她,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
是啊,不管怎么样,我还有她。
我们俩商量了很久,最终决定,这笔钱,我们先不动。
就让它继续藏在那个衣柜里,等到风平浪静,等到我们觉得安全的时候,再想办法处理。
我们必须像以前一样生活,不能让任何人看出破绽。
日子,仿佛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
我们依然省吃俭用,每天算计着柴米油盐的开销。
楼里的房间,我们简单地粉刷了一下,添置了一些必需品,然后贴出了招租的广告。
很快,第一户租客上门了。
是个在附近电子厂打工的年轻人,叫小王。
他看到房间很干净,租金也便宜,当场就交了押金和第一个月的房租。
我拿着那几百块钱,手心发热。
这笔钱,比那十万美金给我的感觉要踏实得多。
陆陆续续地,十二套房,全都租了出去。
租客大多是像我们当年一样,来深圳淘金的年轻人。
他们朝气蓬勃,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看着他们,我仿佛看到了十年前的自己。
每个月收租的日子,是我最开心的时候。
我拿着一个小本子,挨家挨g户地去收钱。
虽然钱不多,但加起来,也足够我们还银行贷款和日常开销了。
我的身份,也从一个打工仔,变成了一个“房东”。
邻居们都客气地叫我“陈老板”。
我开始学着像个老板一样,挺直腰板走路,跟人说话的时候,也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沉稳一些。
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这个“陈老板”,当得有多心虚。
那十万美金,就像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我的头顶。
我常常在半夜惊醒,然后蹑手蹑脚地跑到六楼,打开那个衣柜,确认那个包裹还在,才敢回去睡觉。
我甚至不敢让租客住进六楼那间主卧,谎称那间房我要自己用。
时间,就在这种提心吊胆中,一天天过去。
转眼,一年过去了。
深圳的变化日新月异,国贸大厦周围,又多了好几栋高楼。
我的那栋小楼,夹在它们中间,显得越发不起眼。
但房价,却像坐了火箭一样,蹭蹭地往上涨。
有人来问我,愿不愿意把楼卖掉,开价八十万。
一年,翻了一倍多。
我拒绝了。
我已经不是一年前那个穷得叮当响的陈默了。
每个月有稳定的租金收入,我还清了所有外债,手里还有了点积蓄。
最重要的是,我的心态变了。
那笔美金,在衣柜里躺了一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我的恐惧,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淡化了。
我开始觉得,这笔钱,或许真的是上天对我的补偿,是赵老板无意中留给我的“遗产”。
我开始有了一些新的想法。
我不能让这笔钱永远在衣柜里发霉。
我得让它活起来。
但是,怎么活?
在九十年代初的中国,美金是稀罕物,也是敏感物。
我根本不敢拿到银行去兑换,那等于自投罗网。
我开始留意各种小道消息。
那时候的深圳,有很多“地下钱庄”,专门从事外汇倒卖。
他们在黑市上,用比官方汇率高得多的价格,收购美金,然后再转手卖给有需要的人。
这当然是违法的,风险极大。
但对我来说,这似乎是唯一的出路。
我通过一个租客,搭上了一个叫“强哥”的人。
强哥是这一带有名的“倒爷”,据说路子很野。
我约他在一个嘈杂的大排档见面。
他长得五大三粗,脖子上戴着一条小指粗的金链子,一副不好惹的样子。
“听说,你有好东西?”他一边剔着牙,一边斜着眼看我。
我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一百美金的钞票,推到他面前。
他拿起钞票,对着灯光照了照,又用手搓了搓,然后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
“是真货。”他点点头,“有多少?”
“十万。”我轻声说。
他剔牙的动作停住了,眼睛里闪过一丝精光。
“十万?”他重新打量了我一遍,笑了,“兄弟,你藏得够深啊。”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一比七,怎么样?”他开价。
一比七,比官方汇率高了将近两块钱。
十万美金,就能换七十万人民币。
我心里盘算着,这价格很公道。
“我怎么相信你?”我问。
“呵呵,”他笑了,“在这片,我强哥的名号,就是保证。你要是不信,可以去打听打听。”
“我不是不信你,”我说,“我是怕……不安全。”
“这个你放心,”他说,“我们分批交易,每次一万,你给我货,我给你钱,当面点清。这样,对你我都有保障。”
我犹豫了一下。
分批交易,确实能降低风险。
“好。”我答应了。
我们约定了第一次交易的时间和地点。
地点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时间是三天后的晚上。
那三天,我过得坐立不安。
我把一万美金,用塑料袋包好,贴身藏在怀里。
我甚至买了一把水果刀,放在口袋里防身。
秀英看我这样,担心得不得了,“阿默,要不……我们别去了,这钱我们不要了。”
“不行!”我红着眼睛说,“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们穷怕了,我不想再过那种日子!”
到了约定的那天,我穿了一身最不起眼的衣服,戴着一顶帽子,遮住了大半张脸。
我提前半个小时,就到了那个仓库附近。
我躲在暗处,观察了很久,确认没有异常,才走了过去。
仓库里,强哥已经在了,他身边还站着两个马仔。
看到我,他笑了笑,“兄弟,你挺准时啊。”
我没理会他的客套,开门见山地说:“钱呢?我看看。”
他拍了拍手,一个马仔拎过来一个黑色的旅行包,拉开拉链,里面是码得整整齐齐的人民币。
“七万,你点点。”
我蹲下身,开始数钱。
强哥也没催我,就那么抱着胳膊,饶有兴致地看着我。
我数得很仔细,每一沓都反复确认。
确认无误后,我才从怀里,掏出那一万美金,递给他。
他也当着我的面,仔细地清点了一遍。
“合作愉快。”他伸出手。
我跟他握了一下,转身就走。
“等等。”他突然喊住我。
我心里一紧,手不自觉地摸向了口袋里的水果刀。
“下次交易,什么时候?”他问。
“过一个星期。”我头也不回地说。
我几乎是跑着回家的。
一进门,秀英就迎了上来,“怎么样?”
我把那个装满钱的旅行包,扔在地上。
她拉开拉链,看到里面的钱,惊得捂住了嘴。
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感觉自己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全身都湿透了。
“成功了。”我说。
那天晚上,我们俩对着那七万块钱,看了整整一夜。
我们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我和强哥,陆陆续续交易了十次。
每一次,都像是在刀尖上跳舞。
但每一次,都有惊无险。
当最后一笔钱到手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像是重获新生。
我把七十万人民币,存进了好几个不同的银行,用的是我和秀英两个人的名字。
我们终于,成了一对名副其实的“万元户”,不,是“十万元户”。
那座衣柜里的秘密,终于被我搬进了银行的保险柜。
我的心,也终于落了地。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秀英,去深圳最高档的商场,买了两身最贵的衣服。
然后,我们去了一家高级餐厅,点了一桌子我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菜。
那顿饭,我们俩吃得热泪盈眶。
压抑了太久的苦,仿佛都在那一刻,得到了释放。
从那天起,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不再是那个斤斤计较的房东,我开始主动给租客们减免房租,帮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我把那栋小楼,从里到外,重新装修了一遍。
我还买了一辆小汽车,虽然只是辆二手夏利,但在当时,也足够引人注目了。
我开始学着做生意。
我利用手里的资金,在华强北租了个小柜台,倒卖电子产品。
一开始,什么都不懂,赔了不少钱。
但我肯学,肯吃苦。
我每天泡在市场里,跟各路老板打交道,慢慢地,摸清了门道。
生意,也渐渐有了起色。
几年后,我已经成了华强北小有名气的“陈老板”。
我开了自己的公司,有了自己的员工。
我们从那栋小楼里搬了出来,住进了高档的商品房。
那栋楼,我没有卖。
它是我发家的地方,是我的“龙兴之地”。
我把它,留给了我的租客们。
我告诉他们,只要他们愿意,可以一直住下去,我永远不涨他们的房租。
他们都说,我是个好人。
我笑了笑,没说话。
我不是什么好人,我只是……运气好。
有时候,午夜梦回,我还会想起那个昏暗的下午,那个藏在衣柜夹层里的油布包。
那笔钱,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
但它也像一个烙印,永远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我时常会想,赵老板,他知道自己留下了什么吗?
他在香港,过得好吗?
他会不会有一天,突然回来,向我讨要那笔钱?
这个念头,让我感到不安。
为了找到答案,也为了求个心安,我决定去一趟香港。
我通过各种关系,打听赵老板的下落。
过程很曲折,花了不少钱。
终于,在一个下着雨的午后,我在香港的一个廉租房里,找到了他。
他比我记忆中,苍老了许多。
头发全白了,背也驼了,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T恤,正在吃一碗泡面。
看到我,他愣了很久,才认出来。
“你是……小陈?”
我点点头,把手里提着的水果和补品,放在一张小桌上。
房间很小,很拥挤,跟他在深圳的那栋楼,简直是天壤之别。
“你怎么来了?”他显得有些局促。
“我来香港办点事,顺便……来看看您。”我说。
我们俩沉默地坐着,气氛有点尴尬。
“在深圳……还好吧?”他先开了口。
“挺好的。”我说,“那栋楼,现在值不少钱了。”
“是吗?”他笑了笑,笑容里带着一丝苦涩,“那就好,那就好。”
我看着他,犹豫了很久,终于还是问出了那个藏在我心里多年的问题。
“赵老板,当年您走的时候,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
他愣了一下,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迷茫,“忘了东西?没有吧,能带的都带了,带不走的,不都送给你了吗?”
我的心,猛地一沉。
他不知道。
他真的不知道。
那十万美金,是他无意中留下的。
“您再好好想想,”我不死心,“一个红木大衣柜,里面……”
“哦,那个衣柜啊,”他想起来了,“那是我爸留下来的,有些年头了。怎么,那柜子有什么问题吗?”
“没,没什么问题。”我赶紧摇头,“就是……挺结实的。”
我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告诉他真相?
告诉他,他当年随手送掉的旧家具里,藏着一笔足以改变他下半生命运的巨款?
然后呢?
让他活在无尽的悔恨中?
还是,把钱还给他?
可那笔钱,早已经被我变成了公司,变成了房产,变成了我现在拥有的一切。
我该怎么还?
我看着他眼前的泡面,和他局促不安的神情,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赵老板,”我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推到他面前,“这是……一点心意。”
信封里,是我来之前,准备好的十万港币。
“你这是干什么?”他把信封推了回来,脸色沉了下来,“我虽然落魄了,但还没到要人施舍的地步!”
“这不是施舍!”我急了,“这是……这是您应得的!”
“我应得的?我应得什么?”他盯着我。
我被他看得说不出话来。
我总不能说,这是你那十万美金的“利息”吧。
“就当……就当我感谢您,”我换了个说法,“要不是您当年把楼卖给我,也没有我的今天。这钱,您就当是我孝敬您的。”
他沉默了。
良久,他叹了口气,“小陈,你有心了。但这钱,我不能要。”
“为什么?”
“因为,那栋楼,我已经卖给你了。它后来涨了多少钱,那是你的眼光,你的运气,跟我没关系。”他顿了顿,继续说,“我这辈子,做生意有赚有赔,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钱这个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现在,只想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我看着他,心里五味杂陈。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真心话,还是为了维护自己可怜的自尊。
但我知道,我再坚持下去,只会让他更难堪。
我收回了那个信封。
临走的时候,我问他,“您……后悔过吗?离开深圳。”
他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灰蒙蒙的天,没有回头。
“没什么后不后悔的,都是自己的选择。”
他的声音,很轻,很淡,像窗外的雨丝。
离开那栋廉租房,我走在香港湿漉漉的街头,心里一片茫然。
那个压在我心底多年的秘密,并没有因为这次见面而解开,反而,变得更沉重了。
我最终,还是没有告诉他真相。
我不知道,这是对,还是错。
或许,有些秘密,就应该让它永远成为秘密。
回到深圳,我大病了一场。
病好后,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成立了一个慈善基金,专门用来帮助那些像我当年一样,来深圳寻梦的穷苦年轻人。
基金的名字,就叫“初心”。
我希望,我能用这种方式,来弥补我内心的那份亏欠。
也希望,那些拿到帮助的年轻人,能够永远记住,他们来深圳的“初心”是什么。
时间又过了很多年。
深圳,已经变成了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
我的公司,也成了行业里的龙头企业。
我有了更多的钱,更大的房子,更贵的车。
但我最高兴的,不是这些。
而是每当我看到那些被“初心”基金帮助过的年轻人,在深圳扎下根,实现自己的梦想时,我心里那份踏实和满足。
那栋六层的小楼,我一直没有动。
它就那么静静地矗立在繁华的都市一角,像一个沉默的见证者。
见证了一个时代的变迁,也见证了一个小人物的命运沉浮。
六楼那间主卧,我再也没有进去过。
那个红木大衣柜,也依然摆在原来的位置。
我知道,那个夹层,现在是空的。
但只有我知道,它曾经,装下了一个多么沉重,多么滚烫的秘密。
一个关于人性,关于命运,关于选择的秘密。
这个秘密,我会带进棺材里。
它是我一个人的,不能说的故事。
偶尔,我会独自一人,开车回到那栋小楼下,停下来,看一会儿。
看着那些进进出出的年轻面孔,我会想起三十年前,那个站在这里,手足无措的自己。
我也会想起,那个把一串钥匙和满屋“破烂”塞给我,然后头也不回地消失在街角的,姓赵的男人。
如果没有他,就没有我陈默的今天。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才是我的贵人,我的“财神爷”。
虽然,他自己并不知道。
命运,就是这么奇妙,这么讽刺。
它在你最绝望的时候,给你开一扇窗。
但窗外的风景,是天堂,还是地狱,取决于你自己的选择。
我很庆幸,我当年,选择了那条最艰难,但也最心安的路。
车窗外,华灯初上。
深圳的夜,璀璨得像一片星海。
我发动汽车,汇入滚滚车流。
后视镜里,那栋小楼,越来越远,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一个模糊的黑点。
就像我那段,尘封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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