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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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乌海2月13日电 (记者 郝飚)记者从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25年,乌海市空气质量多项指标实现历史性突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降至3.74,创历史最低水平;PM10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年均浓度创下历史新低;臭氧浓度创近3年最优;全年优良天数304天,优良天数比率达83.3%,蓝天白云成为常态。

监测数据显示,2025年,乌海市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年均浓度分别为67微克/立方米、24微克/立方米、18微克/立方米、22微克/立方米、1.2毫克/立方米、151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了11.8%、14.3%、10.%、15.4%、7.7%、0.7%。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平均浓度均达到历史最优水平,其中,PM10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达到历史最低,并首次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25微克/立方米)。

空气质量改善的背后,是乌海市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决心,举全市之力整治生态沉疴痼疾的攻坚之举。2025年,乌海市深入推进城区、矿区、园区、农区、湖区和黄河干支流“五区一河”治理,制定长效机制43项;针对焦化企业、工业园区、露天煤矿、非煤矿山、洗煤企业等重点领域区域,制定9方面全流程规范标准,细化192项环境整治标准。特别在焦化行业,该市严格执行《乌海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监管的通知》。建立“一对一”专家帮扶机制,聘请8位国内高水准行业专家对口帮扶8家焦化企业,累计开展帮扶16家次,提出具体改造意见建议261个,目前,8家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已全面完成。此外,全市4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已全面启动实施。

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与臭氧污染防治中,乌海市积极推进4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对全市320家企业的552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检测情况开展全面排查,从严管控移动源污染。

为守护共同蓝天,乌海市还积极构建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大格局,与周边地区签订《乌海市海南区、海勃湾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乌海市、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联动协议》,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协同治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