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梳子姐
律师圈中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道尽了誓言与人性的重量。
说是有位官员身陷囹圄,其妻坚信丈夫蒙受了不白之冤,却又在铁证如山前百口莫辩。
情急之下,她在法庭上当着公诉人的面,发出了最原始的毒誓:“若是谁昧着良心构陷无辜,愿其自家承受相应报应,祸及至亲骨血!”
话音未落,一位刚为人母的女公诉人当庭痛哭失声。
原来她初得千金,那“祸及骨血”四字,如利刃般直刺天下父母最柔软、最不可触碰之处。
这戏剧性的一幕,如匕首般划破了庄严法庭的理性帷幔。当法律条文、逻辑证据在一位母亲的切肤之痛前暂时失语时,我们分明触碰到了一种超越成文法的裁决力量——那是深植于血脉与灵魂的道德直觉与良知律令。
誓言,自古便是人类跨越理性未知的伦理桥梁。
我们见证了太多虚伪的宣誓,那些俗套的承诺不停重复表演,或包裹着宏大却飘渺的主义,或编织着精巧而冰冷的逻辑。
它们固然冠冕堂皇,却隔绝了生命的温度,如同射向虚空的鸣镝,听不见血肉的回响。
法庭上,那位妻子走投无路下的诅咒,之所以能产生雷霆之力,正因其将誓言的锋锐,直接抵在了人性最无法割舍之处。
这不是道理的辩驳,而是将一场法律纷争,骤然拉回生命最原始、最本真的伦理情境。
为人父母者,谁能承受以骨血至亲为代价的虚妄?女检察官的失态,便是人性在此极致拷问下最诚实的溃堤。
由此观之,真正有分量的誓言,不在于辞藻的华丽或逻辑的严密,而在于它敢于直面人性深处的幽光与暗影,直面良知尺度的恒在,直面朴素伦理的底线,更直面每个人最切身的利害与牵挂。
故事中的诅咒之所以可怖,是因它绕过了一切社会角色的包装,直接质问作为一个“人”、一个“母亲”的本心。
这种源自生命本能与基本伦理的誓言,具有一种摧枯拉朽的穿透力,能刺穿一切虚伪与矫饰,直抵人性的审判席。
王阳明认为,人人内心自有分辨是非善恶的天理。
最具权威的审判,从不在巍峨的法庭程序与浩繁的司法卷宗里,而在于道德与灵魂的真实叩问。
这并非以情感的泛滥否定法治的理性。恰恰相反,良法善治本就应该具备基本的道德共识和伦理正当。
那位妻子的绝望诅咒与女公诉人的悲恸泪水,恰以一种极端方式,印证了这种内在律令的真实存在与强大力量。
誓言不必繁多,但需直面生命的重量。审判不止在法庭,更在每一次良心与利益的交锋。
法律的权威终须扎根于人性共通的道德沃土,方能抵达正义最本真的彼岸。
举头三尺有神明,审判别人的时候,也是在审判自己。
做人终须要有敬畏,不说假话坑人害人,守得住午夜梦回的良心,便足矣。
-完-
笔不阿贵,文不奉承
yaner189520626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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