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想讲两个故事。一个是维权成功的故事,一个是维权失败的故事。先说维权成功的故事。这是一个今年新发生的真实故事。朋友家住高楼。楼下的业主向物业反映,厨房烟道被堵,堵在朋友家楼层,需要从朋友家打开烟道检修。物业公司明确,他们已经找了律师咨询,烟道不属于共有部分。所以,找人维修可以,但费用只能是业主出,堵在朋友家这一层,就由朋友出。而且维修可以,不能确保修完完好无损,不出毛病。
朋友听完,先是不准备出维修费用,因为他们并无过错。但想着,楼下邻居生活都到影响,不解决也不是问题,便提出费用可以自己出,但后续还有问题,仍然应当由物业公司解决。尽管如此,物业公司连维修不好的风险,都拒绝承担。于是找到我,问询法律意见。我一听,这是物业公司逃避责任,还扛着问了律师的法律意见的大旗,很能糊弄人。但既然是和物业公司讲法律维权,就要有理有据,不能仅仅说,我们也作了法律咨询。就此,我给朋友写了一份简单的《法律意见书》。
第一,告诉物业公司是业主花钱供养的服务机构,按照《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业主共有部分,这是物业公司的法定义务。第二,《民法典》虽然没有规定烟道是共有部分,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地方性的规定,明确烟道是物业共用部分的一部分。第三,北京法院的判决明确,烟道是共有部分,并且附上了法院公众号的文章和案号。第四,烟道维修,不是让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掏钱,也不是物业公司掏钱。根据建设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维修费用应当从公共维修基金支出。第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过错才承担侵权责任,而朋友并无过错。第六,尽管如此,抱着善意解决问题的态度,愿意配合检修,但风险由物业公司承担,而不是我朋友承担。
这份法律意见书,附上具体的法律条文,分别让朋友转给了物业公司和楼下邻居。除此之外,我朋友又通过市民热线向政府主管部门做了投诉。
物业公司负责人、社区负责人共同亲自上门解释道歉,明确烟道是共用部分,费用由他们通过公共维修基金出,并及时检查修复。这件小事过去之后,给我带来一些启发。首先,写在法条上、合同里的权利,并不等于真正的权利,只有你通过依法维权的手段,把它从文字变成现实,它才是真正的权利。
其次,要依法理性维权,不要被别人所谓的律师意见吓住。律师说的,并不等于法律,何况并没有真的从律师嘴里说出来。很多时候,法律咨询的答复、律师意见、律师函,仅仅是用来装饰专业性的。但真正有说服力和威慑力的是用具体的法条说话。学习一些常用的法律,或者及时向身边懂法的朋友咨询,是必要的。最后,在维权时,可以选择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维权方式。打官司似乎能有效维权,但打官司也是要付出时间精力的,更何况还要支付额外的诉讼费、律师费。自主依法维权、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程序维权,很多时候比诉讼维权更经济。这个小故事,没有太多的成本投入,但实实在在给物业公司上了一课,对未来小区内的所有类似维权问题,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模式和范本,对于维护朋友自己和其他业主的权利,都是有帮助的。所以,我们的权利从哪里来?不是任何人恩赐的,是我们依法维权、努力争取来的。
第二个故事,是电影中的虚构故事。2025年3月,我国引进了一部英国电影,叫《初步举证》,豆瓣评分9.5分,非常引人注目。故事很简单,女主角是经常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的精英律师,在一次与同事的交往过程中,自己成为性侵的受害人。在法庭上,被告人受到米兰达警告、沉默权的保护,可以不回答任何问题。但作为被害人的她,却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在众目睽睽之下,回忆那段痛苦的经历。在法官、陪审团面前,在被告人的辩护人狡黠和压迫式的紧逼与盘问中,不得不去回忆和回答,在极限的悲伤、惊悚与苦楚的状态下,被侵犯的细节。一次次的警察盘问、法庭盘问,对女主造成了一次又一次的再度伤害。法律似乎为被告人提供了宽松的保护,却对被害人进行精神上的公开凌迟。站在上帝视角,坏人逃脱了,女主人生事业尽毁。
在电影结束的一刹那,作为法律人的我,在问自己,女主的控告和诉讼有意义吗?值得吗?但当我重新再读一遍这本书的时候,我有了答案。电影展示的,无疑是对被性侵女性受害人的一次恶行。但女主站出来指控,对罪犯本身就是一种公开的谴责。即使输了官司,但案件被提起,疑犯被送上法庭,事件被看到,电影被看到,本身就已经引发了人们对这一事件的关注。演员全身心地投入演绎,把所有观众都带入了共情的情境。不管观众是否是法律人士,都会引发这样的思考:在此类性侵的案件中,对被告人的沉默权保护的限度,是否应该调整?对于被害人的身心,是否应当予以更多的照顾?对被害人陈述事实的细节要求,是否应当特殊对待?
权利是在反抗和反思恶行的历史经验中,不断建立、完善和更新的。电影中的女主演绎的故事可能是假的,但她唤起了人们对这种恶行的思考。她的反抗、她的控告,本身已经有了意义。有了这样的努力和抗争,对于维护女性被害人的权利,特别是诉讼权利,无疑是一种重要的贡献。虽然每一次对于恶行的抗争,未必都能直接转换成实质性的胜诉结果和法律权利,但这种恶行被看见,权利实现的可能性,是否就又进了一步?所以,虽败犹荣。每一位为权利而抗争、战斗的人,都是权利发展、社会进步的功臣和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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