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中国人民银行2月14日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 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强化金融服务能力建设。
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立足职能定位,在现有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领域提供信贷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深化农村地区分支机构建设,在人员配备、经济资本配置、费用安排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加大金融帮扶力度。农村中小银行要坚守支农支小定位,持续优化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
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各金融机构要聚焦吸纳就业能力强、带动增收效果好的领域,搭建金融服务场景,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贷款+外部直投”、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各类投资基金等支持措施,满足不同生命周期农业科技企业融资服务需求。依托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等基础设施,积极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质押融资,优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模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持续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充分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推动农业担保机构下沉,提高欠发达地区服务可及度。
促进数字化转型。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征信机构参与涉农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运营,重点推动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社保、税务、司法等部门掌握涉农主体信息的安全高效归集与共享。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等平台,加快涉农金融产品、服务渠道、业务流程数智化转型,提升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水平。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遥感、物联网等技术,实现数据实时监测、贷款线上审批、智能风控等,提升融资效率。
夯实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普及应用,引导移动支付便民服务向乡村下沉。巩固规范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完善“乡村振兴主题卡”等特色支付服务产品。稳妥推进银行网点适老化、无障碍化改造,提升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获得感。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定工作,探索开展农村特色产业信用评定,依法开展失信农村群体特别是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信用重建。强化农村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普及、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宣传,提升农村居民金融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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