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号下午,东海那片海风挺大,一艘叫“琼东渔11998”的中国渔船正在干活,突然日本四艘执法船就围上来了。船没停,他们就硬拦、硬靠、硬登,当场把47岁的船长铐走,11个船员全被扣在船上。这事不是小事,是四年头一回日本又对中国渔船来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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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方说是在他们划的“专属经济区”里抓的,理由是渔船不听停船命令。可查完船,舱里干干净净,一条鱼都没有。既没捕捞,也没渔具残留,连网都是空的。法律上,日本《渔业主权法》要求得有实际违法作业才够得上逮捕,这下连理由都站不稳了。
中方没喊口号,也没发通稿骂人,第二天外交部记者会上,林剑就说了三句话:渔民要依法作业;中方坚决维护渔民权益;希望日方守《中日渔业协定》,公正执法,保障船员安全。话不多,字字落在协定白纸黑字的条款上,特别是第五条第二款写的“应迅速释放”,没说“可以放”,是“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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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福冈总领馆当天就动了,按《领事协定》去问人、看船、落实探视。日方没公开说放人,但到14号早上,所有船员已离开长崎港,船长也已离开羁押点。没人宣布谁赢了,也没人发声明庆祝,就像一场按流程走完的公务处理。
这事背后不是谁强硬谁退让,而是两边都清楚——真要硬顶,后果谁都担不起。日本渔业协会年初催着“管住外国船”,可真抓了空船,再拖下去,国际法、协定义务、舆论压力全压过来。中方也没加码,没提稀土,没中断交流,就盯着条款一条条跟进,领事一到,节奏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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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出海靠的是习惯和经验,不是天天看地图划线。那片海域离舟山比离长崎还近,祖辈在这撒网,日本自己签《海洋法公约》那会儿,EEZ都没敢划那么远。现在拿国内法当尺子量别人,尺子本身就有争议。
协定还在用,领事机制也在跑,船回来了,人也全回来了。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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