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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15名交通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公告

以下15名交通违法行为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违法行为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和经催告仍未接受处理或者无法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公告告知。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吊销驾驶证或单项违法行为罚款金额2000元及以上的处罚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权利,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本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届满后仍不到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平桂大队接受处理的,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电话:0774-8832108

单位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电厂北路6号

附表:交通违法行为人名单、违法行为及拟处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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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平桂大队

2026年2月14日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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