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家要明白一个最基础的法律逻辑:所有劳动赔偿、补偿、工资、加班费,都必须建立在“劳动关系成立”的基础上。关系不确认,后面所有钱都无从谈起。
这一点,公司方比谁都清楚。
所以,只要你在申请里单独写上“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对方立刻就有了合法拖延的空间。
不是公司耍赖,而是他们在利用程序规则。
一旦启动劳动关系认定,对方可以做的事情非常多:否认劳动关系、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申请笔迹鉴定、公章鉴定、文书鉴定,再不行就提管辖异议,仲裁输了就去一审、二审。
每一步,都是时间。
鉴定要一两个月,诉讼走一轮又是两三个月,一个简单的案子,硬生生被拉长到半年以上,对急着拿钱的打工人来说,非常不划算。
很多人不理解,觉得“我把请求写全一点,不是更稳妥吗?”
其实不是。
仲裁请求的原则是:能不单独列的,就不列;能合并审理的,就合并。
劳动关系这个事项,本身就是所有劳动案件的审理前提。
也就是说,只要你主张的是工资、补偿、赔偿这类诉求,仲裁庭在开庭时,一定会先审查双方有没有劳动关系,根本不需要你单独写出来。
你单独写,反而给了对方一个专门跟你耗的争议点。
那什么时候,才必须单独提确认劳动关系?
只有一种情况:你完全没有能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比如没合同、没社保、工资现金发、没工牌、没盖章文件、没对公流水。
这种情况,你必须先确认关系,才能要其他钱。
除此之外,只要你有劳动合同、社保记录、银行工资流水、单位盖章的证明其中一样,就完全没必要单独提确认劳动关系。
你直接写:
请求支付拖欠工资;
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请求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请求补缴社保……
就够了。
仲裁庭会自动先认定劳动关系,不会因为你没写这一项,就不给你认定。
少这一句话,你的案子就能从“可能拖半年”变成“一两个月结案”,差别非常大。
我再跟大家把流程讲得更细一点。
如果你不提单独确认劳动关系,对方就只能围绕你的工资金额、补偿标准、解除理由来答辩,这些事实问题很难长期拖延,仲裁员也会快速审理。
但只要你提了确认劳动关系,对方的策略立刻就变了:
不跟你谈钱,只跟你谈“是不是员工”。
只要这个焦点成立,所有时间都会耗在这里。
这不是危言耸听,是劳动争议处理里最常见的程序现象。
我讲这些,也不是教大家规避法律,而是让大家合理使用规则,保护自己的时间成本。
对于打工人来说,时间就是钱,时间就是生活。
公司有法务、有律师、有时间耗,我们普通人耗不起。
那如果你的情况真的比较特殊,必须确认劳动关系,有没有办法减少拖延?
也有,我给大家讲几点最实用的:
第一,证据一次性交齐,不要断断续续。
聊天记录、考勤、工作内容、工资记录、同事证言、录音,能交的全部交上去,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据越扎实,对方想无理取闹的空间就越小。
第二,发现对方恶意拖延,直接当庭指出来。
仲裁员都很清楚企业的常用手段,你明确提出对方是为了拖延程序,仲裁庭会在合理范围内加快速度,驳回不必要的鉴定申请。
第三,符合条件就申请先予执行。
尤其是要工资、医疗费的情况,可以申请先给钱,不用等整个案子结束,能极大缓解生活压力。
第四,不要被对方吓唬住。
很多公司会说“你这关系认不下来”“告也没用”“拖你一两年”,其实就是心理战术,目的就是让你主动撤诉、调解让步。
大家要记住,劳动仲裁整体是偏向保护劳动者的,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合理,最终结果都不会差。
现在人社部门也一直在推进简案快审,简单的劳动争议,都会尽量加快流程。我们自己能做的,就是把请求写得精准、干净、不添麻烦,让案子没有多余的争议点。
我再给大家总结成几句最容易记住的话:
1. 有合同、社保、工资流水,绝不单独提确认劳动关系;
2. 直接要工资、补偿、赔偿,仲裁庭会自动认关系;
3. 没证据才需要确认关系,有证据就别多此一举;
4. 请求写得越简单,案子走得越快;
5. 对方拖延不可怕,固定证据、跟上流程就行。
劳动维权,不怕道理不站在你这边,就怕不懂流程走弯路。
很多人不是输在事实,而是输在多写了一句话,让自己白白等了大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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