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岢岚县居民马某某、常某某、马某某无视县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禁火令》,擅自上坟烧纸,形成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及生态环境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相关法规,该县公安局已对该三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当前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时段,为筑牢防火防线、保障公共安全,郑重警示全体群众:以该案例为镜鉴,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野外用火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抵制违规用火行为,践行文明安全祭祀理念。

森林防火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保护,人人有责。恳请全体群众履行防火义务,主动参与防火工作、举报违规线索,携手筑牢全县防火安全屏障。

来源:岢岚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