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及学生:

春节临近,中小学学生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请各位家长及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1、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到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请勿购买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

2、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

3、烟花爆竹易燃易爆,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根据燃放需要适量购买烟花爆竹,避免在家中大量存放。

4、燃放时选择比较空旷的地方,并与燃放的烟花爆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禁止在飞机场、地铁站、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地铁保护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6、禁止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公园、林区等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7、禁止在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商业步行街、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8、禁止往隧道、涵洞以及地下通道、地下管网、窨井等区域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9、不购买“三无产品”,燃放前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及燃放注意事项,不使用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嬉闹,不将头伸向烟花爆竹的正上方点火或察看点燃后熄灭的烟花爆竹。

10、烟花爆竹请小心保管和存放,不要靠近火源,不要在太阳下暴晒。

望广大幼儿园、中小学家长及学生遵照以上规定,共创安全、和谐的节日氛围,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2月13日

来源 | 区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