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公示了一则重磅行政处罚信息,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合计处以625万元罚款,同时有4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严厉追责,其中时任相关责任人林堃铭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彰显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揭开了这家地方法人银行在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上的诸多短板。
据悉,泉州银行此次被罚的核心原因的是存在8项违法违规事实,覆盖信贷管理、存款业务、数据报送、风险管控等多个核心经营领域,违规情形具有普遍性、系统性特点,反映出银行内控体系存在明显漏洞,合规管理流于形式。具体来看,这些违规行为包括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数据不真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不当吸收存款、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贷款“三查”不到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尽职,以及第三方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
其中,多项违规行为直指银行业合规经营的底线要求,潜藏着不小的金融风险。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数据不真实,违背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导向,不仅会误导监管判断,也可能导致金融资源错配,影响普惠金融政策的落地实效;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则尤为值得警惕,作为监管部门依托科技手段实施非现场监管的核心工具,EAST系统几乎覆盖银行所有业务领域的明细数据,其数据质量直接关系到监管效能,此次泉州银行出现相关问题,要么是数据治理能力不足,要么是合规意识淡薄,与近年来监管部门强调的“提升金融监管科技赋能”要求相悖。
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等违规行为,则暴露了泉州银行在信贷风险防控上的薄弱环节。贷款“三查”是银行防范信贷风险的核心流程,涵盖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全环节,一旦执行不到位,极易导致不良贷款攀升,侵蚀银行资产质量,这也是近年来银行业监管处罚的重点领域,此前已有多家金融机构因类似问题被罚。而第三方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在数字化金融快速发展的当下,可能导致客户信息泄露、数据安全事故,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会影响银行的市场声誉。
与违规事实相对应,此次监管处罚力度堪称严厉。除对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处以625万元大额罚款外,相关责任人也被依法追责:
林堃铭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这是银行业监管中最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之一,意味着其将永久退出银行业从业领域;
杨伟、骆雪如、陈晓春三名责任人则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形成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力震慑,也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对相关责任人处罚的明确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泉州银行作为根植“晋江经验”沃土的地方法人银行,此前曾在公开信息中表示,2025年已纵深推进合规文化“基石行动”,致力于营造敬畏制度、行稳致远的文化理念,但此次密集曝出的8项违规行为,显然与这一表述存在差距,也反映出部分银行存在“重发展、轻合规”“重宣传、轻执行”的问题。此次处罚的落地,不仅是对泉州银行的一次深刻警示,更是对整个银行业的提醒——合规是金融机构的立身之本、发展之基,尤其是在《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自2025年3月1日施行以来,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合规管理的要求更为严格,全面覆盖、权责清晰、务实高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已成为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泉州银行被罚,折射出部分地方法人银行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内控管理与合规建设未能同步跟进,合规文化培育不够深入,关键岗位人员合规意识不足等问题。
未来,泉州银行需以此次处罚为契机,深刻反思违规根源,全面开展整改工作,重点补齐数据治理、信贷风控、第三方合作管理等领域的短板,严格落实贷款“三查”、EAST数据报送等监管要求,切实加强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真正将合规理念融入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同时,还需强化对员工的合规培训与问责力度,培育全员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文化氛围,才能逐步修复市场信任,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对于整个银行业而言,此次处罚再次释放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金融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坚定决心。
随着监管科技的不断升级,EAST系统等监管工具的应用日益深入,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将更难隐匿。未来,各类银行机构需摒弃侥幸心理,坚守合规经营底线,不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才能在监管高压态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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