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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千龙网)

春节的气息愈发浓烈,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官侯士芳接到一通电话:“侯检察官,我是老李,我们82个人的工钱都收到了!买好了回家车票,踏踏实实回家过年了……”

这通喜悦电话来源于一通急促的市民热线。2025年9月,一个线索通过12345平台迅速转到房山区检察院:“我们80多个兄弟,在工地干了快半年,活干完了,工钱却一直拿不到!”

检察机关立即启动“检察+劳动监察”联动机制,与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迅速收集到了证据:总包单位与劳务公司信息、工人考勤表、劳务公司负责人签字的欠薪表……包括老李在内的82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总计120余万元。

证据扎实充分,诉讼胜算很大,可实际情况却没检察官想得那么顺利。当检察机关准备启动支持起诉程序时,老李喃喃道:“检察官,我们……打不起官司啊!请律师要钱,等判决更要时间,我们等不起。”

“的确,这种情况当事人要的不是一纸胜诉判决,而是早日拿到实实在在的钱,和解是对群众的最优解。”听到老李的忧虑后,侯士芳内心有了一番思索。

然而,转变办案思路后,办案组从劳动监察部门得知,调解也是困难重重,涉及的劳务公司账上没钱,总包单位亦拒绝垫付,之前的调解均以失败告终。

侯士芳和同事们一商量,决定啃一啃这“硬骨头”。经过走访调查,办案组全面了解了各方情况。劳务公司直接“躺平”:“公司没钱你们去起诉吧,按照判决来!”总包单位顾虑重重:“这工人工资金额怎么确认?我们垫付之后无法保证能追回呀?”

检察官根据“病症”开“药方”。首先,在检察机关与劳动监察部门的主持下,总包单位逐一与工人核对工资数额,工人以“手写声明+视频录制”方式确认。其次,检察官协调劳动监察部门出具《垫付工人工资告知书》,作为总包单位后续追偿维权的凭证。

2025年年底,劳动监察部门向总包单位出具告知书,告知其先行垫付82名工人的120余万元工资,并凭告知书再向劳务公司追偿。同时侯士芳向劳务公司释明,其可能承担的行政处罚责任和民事清偿责任,督促履行责任。

“治理欠薪,守护的不仅是薪酬,更是劳动者的尊严与社会的温度。”侯士芳欣慰道,“年前接到老李电话,我心里也踏实了,这是我们能为劳动者备下的最实用的‘年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