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副食店、夜市摊点等酒类销售商户,召开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集中约谈会,通过“普法+警示+承诺”的方式,进一步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会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展开重点解读。执法人员强调,向未成年人售酒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证照。针对部分商户靠“看长相”判断年龄的侥幸心理,会议要求必须履行查验身份证义务,对难以判断是否成年的消费者,坚决做到“不查验不销售”。
会上通报了近期本地查处的向未成年人售酒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明确要求经营主体在店内收银台、酒柜等醒目位置规范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酒规定,对难以判定年龄者必须查验身份证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参会经营者现场签订了《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承诺书》,承诺不向未成年人售酒、不接纳未成年人饮酒。“签下的是名字,扛起的是责任。”一位夜市摊主表示,以前总觉得小本生意没人管,现在明白了违法的代价,回去就把警示标识贴在显眼处,严格履行承诺。
据了解,春节期间,该局将采取“日常检查+夜间突查”的方式,对副食店、夜市摊点等重点场所开展持续监督。对整改不力、依然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共同监督。(刘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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