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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金融监管局接连发布两则行政处罚信息,剑指人身险行业银保渠道违规乱象。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平洋人寿”)广州中心支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简“新华保险”)东莞中心支公司及佛山中心支公司相继被罚,相关责任人亦同步受到处罚,凸显监管层规范银保渠道、严打费用违规的坚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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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显示,此次被罚的两家险企均涉及银保业务佣金违规。其中,太平洋人寿广州中支的违法违规事实为“虚列银保业务佣金、为合作银行承担营销费用”。针对该违规行为,广东金融监管局对太平洋人寿广州中支罚款28万元;同时对苏晓沛、张群两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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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则有两家分支机构同时被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均为“虚列银保专管员佣金”。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广东金融监管局对新华保险东莞中心支公司罚款25万元,对新华保险佛山中心支公司罚款16万元;同时对谢足玲、伍钧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3万元。

事实上,银保渠道作为人身险行业的核心销售渠道之一,凭借银行网点优势、客户资源基础,一直是险企发力的重点领域。而银保专管员作为连接险企与银行的关键纽带,承担着渠道协调、产品推介、售后服务等重要职责,其岗位规范性直接影响银保渠道的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所谓银保专管员,是指在保险公司从事银行保险业务的专业人员,需与银行相关部门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确保保险产品顺利进入银行渠道销售,同时制定销售策略、推介产品并负责售后。但随着银保业务的快速扩张,行业竞争日趋激烈,部分险企分支机构为抢占渠道资源、提升销售业绩,逐渐突破合规底线,银保专管员相关违规乱象随之滋生。有业内人士指出,此类违规操作也是“报行合一”政策落实的难点之一。

自2023年8月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先后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关于银保产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构建起银保渠道“报行合一”的监管框架。

所谓“报行合一”,即保险公司向监管部门报送产品审批或备案材料中所使用的产品定价假设,须与实际经营行为保持一致。具体而言,政策明确要求保险公司上报监管部门的费用率,需与实际执行的费用标准完全统一,禁止任何形式的隐性费用套利。

随着“报行合一”政策落地见效,人身险银保渠道费用得到有效压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曾披露,人身险银保渠道“报行合一”实施后。佣金费率较之前平均水平下降约30%。

但在实际操作中,银保专管员薪酬佣金的合理性、真实性难以精准辨别,给部分险企分支机构留下了违规操作空间。上述业内人士进一步透露,“虚列银保专管员佣金、为合作银行承担营销费用”等行为,本质上是险企变相支付额外费用、争抢银行渠道资源的手段,属于银保渠道中典型的“小账”违规,这类行为不仅导致险企财务数据失实,掩盖真实经营状况,还会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潜藏费差损风险,最终可能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管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