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糖瓜粘”。2月10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北方小年这一天,家家户户开始为过年准备一些甜蜜食物。临近春节,也到了柿饼的销售旺季,在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们的心里,一直挂念着这份“甜蜜”产业。
清晨,民三庭副庭长邢维利、法官郭彬和书记员李燕便启程,前往富平县庄里镇回访一起案件。
庄里镇是富平尖柿的优生区和“柿子之乡”,柿饼产业是其支柱产业。然而就在一年多前,法官们的案头多了一份“富柿”牌柿饼商标被侵权案件。
“今年公司经营情况怎么样?”“柿饼初加工户的收入如何?”“柿子产量和种植户收益有没有增加?”一见到陕西新农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乔彬彬,邢维利便关切询问。
在包装车间,乔彬彬向法官展示被保护的商标品牌。
这位返乡创业青年笑容满面:“案件胜诉后,仿冒现象消失,市场秩序规范,柿饼价格回归稳定。”他带领法官们参观企业生产加工区、包装车间和电商直播间,工人们正热火朝天地忙碌着。
此时,富平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的干部们也到了。近年来,法院与行政机关同向发力,构建“司法+行政+行业”协同保护体系,形成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屏障。“品牌被保护后,今年企业柿子收购量和柿饼销售量都提升了30%左右。看着乡亲们腰包鼓了,我创业守业的底气更足了!”乔彬彬说道。
渭南中院法官与企业负责人、富平县市场监管局干部进行座谈,构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行业”协同保护体系。
与去年“富柿”商标被侵权时的愁容相比,法官们在这位青年身上看到了他带领乡亲致富的责任和信心。乔彬彬2012年从国企辞职返乡创业,十余年深耕行业,创建的“富柿”“喜柿”等品牌广受认可。
“霜降到,柿子红。”每年霜降时节,是柿子丰收和柿饼加工的开端。可就在2023年霜降时节,乔彬彬发现电商平台有商铺全方位模仿“富柿”商标、厂房照片和法定代表人形象,甚至伪造产品检验报告。仿冒产品的低劣品质严重侵害了品牌知识产权与商誉,挤压了市场占有率,导致企业销量下滑,3万多柿农和加工户收益锐减。
渭南中院法官收到起诉材料后,第一时间启动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理通道。
“柿饼是季节性农产品,时令限定,要抢时节快审快办,保住下一个销售窗口期。”郭彬说道。“审理该案时,我们的核心思路是:精准判赔、明确边界、利益共享。既要严格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又要充分考量地方产业实际,避免严格维权对广大种植户造成影响。”
最终,在2024年底柿饼新一轮销售旺季开启前夕,渭南中院综合考量侵权事实及对产业信誉的损害,通过确定侵权核心数据、引入商标贡献率、兼顾产业实际情况,精准测算确定被告企业赔偿金额388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此次高效维权不仅及时阻断了侵权产品的销售渠道,为原产地农户和企业保住了关键的销售窗口期,更通过高额判赔有力震慑了市场仿冒行为,为“富平柿饼”这一地理标志品牌的健康发展筑牢了法治屏障。
产业发展要与农民增收同频共振。本次回访,法官们还走访了柿饼初加工户和多家柿子种植户。
法官走访了解初加工柿饼销售情况。
在村民杨争川的初加工场地,用来晾晒柿饼的架子已经空了。他笑着指着空荡荡的晾晒架说:“今年可不一样,订单像雪花一样飞来,连库存都卖光了!”他顺手拍了拍晾晒架,语气里透着自豪。
“仿冒的柿饼害得我们柿子卖不出去,堆在院子里,真是可惜。今年可好了,柿子不愁卖,心里踏实多啦!”“就是,这些柿子是我们农民增收的‘金蛋蛋’‘钱串串’。”“你们也尝尝咱这柿饼,甜滴很!就像我们的生活一样甜。”
法官们与柿子种植户周军成、王宝民、张关印围坐在一起拉家常,农家小院门口不时传来柿农们爽朗的笑声。
法官与柿子种植户围坐在一起拉家常、话丰收。
作为种植、加工、销售三产融合的柿饼产业,十年来带动了200多名青年返乡创业就业,成了庄里镇独有的产业风景,也藏着乡亲们靠柿致富的欢喜。
冬去春来,又一个柿饼销售旺季即将落下帷幕。柿农精心培育的果实和企业用心打造的品牌,都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喜庆和安宁抚慰了这一年所有的辛劳,创新者与耕耘者共享丰收的喜悦。
返程途中,冬日的暖阳映照着成片的柿子林,望着窗外这片孕育希望的土地,邢维利不禁说道:“品牌保护和农民增收实现双赢,和果农一样,我们的心里也像这柿饼一样甜……”
来源:天平阳光客户端
记者:柳杰 | 通讯员:樊娟娟 陈欢
视频:康迪 樊娟娟 | 图片:高玉霖
编辑: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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