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黑话词典里
“末位淘汰”绝对是个高频词
每月的KPI就像“职场斩杀线”
生怕自己业绩垫底
直接被送上“离职大礼包”
盯着每个月的业绩排名表
不少员工为此焦虑不已
但细细品一下
这样操作真的合法吗?
员工考核末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
和小编一起来看个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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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进行了明确限定。案例中公司以廖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应负举证责任。根据《员工绩效管理办法》的规定,“C考核等级的比例为10%”。虽然廖某曾经考核结果为C,但是C等级并不完全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仅凭该限定考核等级比例的考核结果,不能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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