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深化推进的重要阶段,全国法院系统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升级数字法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让普通群众参与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的流程更加便捷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1月发布的公开数据,全国基层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无律师代理的自然人当事人占比达到78%,自行出庭应诉成为基层纠纷处理的主流方式。在这一背景下,掌握庭审中的规范表达,能够有效提升维权效率,避免因表述不当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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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调查是民事庭审的核心环节,法官在归纳案件基本事实后,向双方当事人询问对前述事实有无异议,是固定案件信息、明确争议焦点的关键步骤。这一行为具有明确的法律意义,当事人的每一句回答都会被书记员完整记录在庭审笔录中,同步同步录音录像固定,成为法院认定事实、作出裁判的重要依据。司法实践中,不少群众因不熟悉庭审程序规则,在面对这一问题时出现回答模糊、随意承认、长篇辩解、情绪对抗等情况,既拖慢庭审进度,也可能产生不利于自身的法律效果。

2026年1月1日,修订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正式施行,案由总数从929个调整至1055个,新增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新就业形态用工纠纷、数据权益保护等类型,全面覆盖群众生活中的新型维权场景。同一时期,全国法院全面推广67类要素式诉讼文书模板,配合线上立案、远程庭审、电子送达、在线调解等便民措施,群众立案、应诉、举证、调解的全流程进一步简化。即便没有法律专业背景,只要掌握规范的表达方法,也能从容参与庭审,清晰表达自身诉求。

法官当庭询问对案件事实有无异议时,当事人无需复杂表述,按照实际情况作出简洁、明确、合法的回应即可,既符合庭审程序要求,也能准确传递自身态度。

全部事实无争议时,可直接表述:对法庭归纳的案件事实无异议。这一表述适用于双方对事件经过、责任划分、金额数额等内容均无分歧的场景,能够快速推进庭审进入举证质证环节,提升整体审理效率。

对部分事实存在不同意见时,可表述:对部分事实有异议,具体意见在举证质证环节详细说明。这是庭审中最常用的回应方式,既明确态度,又不打乱庭审节奏,为后续阐述理由、提交证据、展开辩论保留充足空间。

对相关事实完全不认可时,可表述:对上述事实不予认可,案件事实以我方提交的证据为准。这一回应适用于有充分证据支撑,且与对方陈述内容存在明显出入的情形,态度清晰且符合程序规范。

规范回应的同时,参与庭审还需要注意三项实用细节。第一,回答仅围绕事实本身,不添加情绪性表述,不进行无关评价或人身指向,保持理性客观的状态。第二,不随意承认未经核实的内容,对无法确认的信息可以明确表示需要核实,不凭模糊记忆或猜测作出表态。第三,庭审结束签署笔录前,认真核对记录内容,发现与实际表述不一致的地方,及时向法庭提出更正,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2026年全国数字法庭建设持续提速,多地法院试点无书记员庭审模式,通过高清录音录像、语音实时转写、笔录自动生成等技术,保障庭审记录准确完整,减少人工记录误差。全国一万多家人民法庭在线对接23.4万家基层治理单位,把调解、咨询、诉讼指导等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推动矛盾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解决。小额诉讼程序进一步优化,符合条件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审理周期更短,维权成本更低。

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完善,法院在立案前后提供专业调解服务,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方式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国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年处理量突破830万件,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沟通协商,大幅减少时间与交通成本。一系列改革措施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落到实处。

普通群众参与庭审,核心在于如实陈述、规范表达、尊重程序。司法改革的持续推进,不断降低诉讼门槛,简化办事流程,让法律不再晦涩难懂,让维权不再繁琐复杂。一句规范的回答、一份完整的证据、一次理性的陈述,都能为自身权益增添保障,也能推动庭审高效有序进行。

法治社会建设离不开每一位公民的参与,规范的诉讼行为既是对法律程序的尊重,也是对自身权益的守护。随着司法服务不断向便民化、智能化、高效化发展,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路径更加清晰,解决纠纷的方式更加多元,法治红利持续惠及更多人群。掌握基础的庭审规则,不仅能在维权时少走弯路,更能在日常生活中树立法治意识,用合法合理的方式处理各类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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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2026年公开司法政策与庭审实务整理,仅供普法学习使用,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处理,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