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足浴店欲与女技师发生性关系被控强奸,辩护律师称项目疑涉黄,法学专家解读:一场荒诞闹剧背后的法律与人性之争
“我花598元消费,咋就成了强奸犯?”河南务工人员黄国强蹲在乐清市看守所的铁窗前,攥着那张皱巴巴的起诉书,手背上的青筋暴起。2023年那个寒夜,他本想给老乡庆生后放松一下,却因一场争执被卷入强奸未遂的漩涡,甚至在一审中被判两年有期徒刑。这起案件,远比表面看到的更荒诞。
一、寒夜里的“放松”:从泡澡到争执的戏剧转折
2023年12月9日23时,乐清市某足浴店的霓虹灯在冷风中摇晃。黄国强和两个老乡刚结束一场酒局,醉醺醺地推开足浴店的玻璃门。“今天我请客,咱体验下598元的SPA!”他拍着胸脯嚷道。
包厢里弥漫着艾草香,女技师卢芳穿着黑色制服,蹲在浴缸边调试水温。黄国强脱得只剩一条一次性短裤,泡进滚烫的水里,卢芳的手指在他肩胛骨上打圈按摩。“这姑娘手挺软。”他眯着眼想。半小时后,他裹着浴巾挪到按摩床上,卢芳开始往他背上抹精油。
“哥,要不要加点‘特别服务’?”卢芳突然压低声音,手指顺着他的脊椎往下滑。黄国强愣了下,想起工友们常说的“足浴店那些事儿”,便坐起身,醉眼朦胧地问:“咋收费?”卢芳没答话,手却直接探向他的裤裆。
“我当时脑子一热,就坐起来想脱她衣服。”黄国强后来对律师说,“可她突然喊‘加钱’,还拼命推我!”按摩床只有60厘米高,两人拉扯间,卢芳“咚”地摔下床,后脑勺磕在瓷砖上,肿起一个包。
“救命啊!强奸啦!”卢芳的尖叫刺破夜空。值班经理冲进来时,黄国强正手忙脚乱地扶她:“我赔医药费,咱私了行不行?”卢芳却躲到经理身后,浑身发抖:“他扒我内裤,还按着我……”
二、警局里的“反转”:从报警到被捕的24小时
2023年12月10日凌晨1点,乐清市公安局接到两通报警电话。第一通是卢芳:“我被客人性侵,他还在店里!”第二通是黄国强:“那女的讹我,我怕她讹医药费,先报警备案!”
民警赶到时,黄国强正蹲在足浴店大厅抽烟,卢芳蜷在沙发上,后脑勺贴着纱布。监控显示:23时47分,卢芳进入包厢;23时55分,她突然冲出包厢,黄国强追出来拉她;0时02分,经理带着卢芳回到大厅协商。
“她先摸的我!”黄国强在笔录里嚷,“我坐起来想发生关系,她喊加钱,还反抗!”卢芳则哭诉:“他泡完澡不穿短裤,我帮他穿时,他突然搂我压在床上,我挣扎才摔下去……”
法医鉴定显示:卢芳构成轻微伤。黄国强的律师付建表示,其在调查中发现,涉事足浴店存在涉黄项目。
三、法庭上的“交锋”:涉黄项目能否成为脱罪理由?
2025年6月,乐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国强强奸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判决书写道:“无论场所是否涉黄,卢芳在反抗中明确表示拒绝,黄国强仍使用暴力压制,构成强奸罪。”
黄国强当场崩溃:“她先摸的我!这不算自愿吗?”付建律师拍案而起:“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但卢芳在服务中主动触碰黄国强隐私部位,是否构成‘默示同意’?场所涉黄是否影响对‘自愿’的判断?”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强奸案定性复杂,需结合证据链。卢芳的伤情、监控中的拉扯、双方报警时间差,都是关键。”
四、二审的“悬念”:真相究竟藏在哪个细节里?
2025年9月8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付建为黄国强作无罪辩护,其在辩护意见中提到,涉事足浴店存在色情服务,黄国强担心被敲诈才报警,卢某某担心被处罚谎报被强奸。
“卢芳摔下床是因为她主动索要加钱未果,而非反抗性侵!”付建在庭上激昂陈词,“黄国强报警是怕被讹诈,这是自救行为,不是犯罪!”
卢芳的代理律师则冷笑:“就算场所涉黄,卢芳也有权拒绝性要求!黄国强作为成年人,难道分不清‘服务’和‘强奸’的界限?”
庭审持续不到90分钟,法官宣布择期宣判。黄国强走出法庭时,被一群记者围住。“我现在只想回家。”他低头嘟囔。
五、法律与人性的碰撞:谁该为这场闹剧买单?
这起案件,像一面扭曲的镜子,照出法律与人性的复杂博弈。
从法律看,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清晰:违背妇女意志+暴力手段。但当场所本身涉黄,当“服务”与“性侵”的边界模糊,当受害者与加害者的身份重叠,判决便不再是非黑即白。
从人性看,黄国强的“放松”变成“噩梦”,卢芳的“谋生”变成“伤害”,足浴店的“涉黄”变成“导火索”。每个人都在欲望与道德的夹缝中挣扎,最终被法律的天平称量。
“如果卢芳一开始不摸我,如果我没喝那么多酒,如果足浴店不搞那些灰色服务……”黄国强在看守所的墙上刻下第37道划痕,“是不是就不会有今天?”
这起案件的二审结果尚未揭晓,但它留给我们的思考远未结束:在法律与道德的交界处,如何守护人性的底线?在欲望与规则的碰撞中,谁该为这场闹剧买单?或许,答案不在法庭的判决书里,而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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