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近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显示,裁定受理龙湾一企业破产清算。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根据吴振华的申请于2026年1月21日裁定受理浙江联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嘉 瑞成(永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联盾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3月17日 前向联盾公司管理人(联系人:章舒梦13456055566,李跃13736354604,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大道亨 哈大厦6层)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联盾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联盾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6年3月25日上午10时在龙湾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温州市龙湾 区龙江路800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联盾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 经营管理人员、股东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 交公司印章、账簿、文书资料、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 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若未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清 算的,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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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9月08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兴区路55号北航大厦3楼。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不含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设备、文化办公设备、通讯设备、无线射频读写器、扫描仪、提款箱、金融机具、防伪、防盗、保安器材的生产、销售与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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