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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咱们身边,有一群为国家建设、企业发展奉献了大半辈子的下岗职工,他们把青春留在了车间,把汗水洒在了岗位,在当年企业改革转型的关键时期,主动选择下岗分流,不给国家和单位添负担,自谋出路扛起生活重担。可随着不少企业陆续破产关停,一大批老职工却遭遇了闹心事:社保断缴没人管、拖欠的工资补偿金没着落、企业资产怎么处理的一无所知,这些问题一拖就是十几年,成了老职工心里挥之不去的委屈和心病。

我平时经常和身边的下岗职工聊天,听他们讲当年的经历,也听他们说现在的难处,有人快到退休年龄,因为社保断缴办不了退休,领不到养老金;有人拿着当年的欠条,跑了无数个部门,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有人看着企业的厂房设备被处置,自己应得的血汗钱却石沉大海。这些事虽然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却件件关乎老职工的养老、看病和基本生活,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敷衍。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要求对破产企业重点问题进行倒查,足额清偿职工欠账,坚决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绝不能让默默奉献的人寒心。今天我就用最朴实的大白话,结合国家现行政策,和大家好好聊聊,破产企业到底要倒查哪些问题,下岗职工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全程不夸大、不造谣、不片面,只讲真实的政策和实用的道理。

一、下岗职工的奉献不能忘,历史欠账绝不能一破了之

我始终觉得,下岗职工是不该被遗忘的群体,他们是时代发展的奉献者,也是企业转型的承受者。当年企业面临经营困境、破产重组,他们没有无理取闹,没有漫天要价,而是顾全大局,默默接受下岗的现实,有的摆地摊、打零工,有的远赴外地务工,用最辛苦的方式撑起一个家,独自承担了改革转型的成本和压力。

可在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因为部分流程不规范、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很多职工的合法权益被长期搁置,成了无人过问的历史旧账。有的企业破产前,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医药费,一分钱未发放就宣布关停;有的违规欠缴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导致职工社保断档,退休无保障、看病难报销;有的承诺的经济补偿金、安置费,只给职工打了一张白条,从此再无下文。

这些欠账,不是可有可无的小钱,是老职工的养老钱、看病钱、活命钱,是他们用一辈子劳动换来的合法报酬,绝不能因为企业破产就一笔勾销、不了了之。国家开展破产企业问题倒查工作,不是刻意翻旧账,而是补齐历史短板,给下岗职工一个公道,给社会一份交代。政策明确规定,企业可以依法破产注销,但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随之“破产”;企业债务可以依法核销,但职工的欠账必须足额清偿。无论过去多少年,只要是职工应得的待遇,都要依法依规落实到位,绝不让老实人吃亏,绝不让奉献者寒心。

二、三大核心问题必须倒查,件件关乎职工切身利益

按照国家关于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整治的要求,有三大问题是必须彻查、严查、回头查的重点,每一项都和下岗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各地会逐一核查整改,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第一类是社保欠缴、断缴、漏缴问题,必须优先全额补缴。这是涉及人数最多、影响最广泛的问题,也是老职工最关心的事。很多企业在破产前,就长期停止为职工缴纳社保,职工下岗后想自行续缴都无门可循,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因为社保缴费年限不足,无法办理退休手续,领不到基本养老金,生病住院也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生活失去最基本的保障。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企业破产相关政策,因企业原因造成的社保欠费,必须全额补缴,单位承担单位缴费部分和滞纳金,职工仅需缴纳个人应缴部分,不会将责任转嫁给职工。即便原企业已经注销关停,也会由上级主管单位、国资托管部门承接补缴责任,不允许推诿扯皮、一破了之。对于档案丢失、工龄认定不清的情况,可通过招工登记表、工资条、同事证明等有效材料重新核实,确保职工工龄不缩水、社保权益不受损。

第二类是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安置费问题,必须足额补发到位。企业破产清算时,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经济补偿金、安置费等,属于法定第一顺位清偿债权,拥有最高优先级。《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必须优先清偿职工债权,付清职工的所有欠账后,才能偿还其他债务。过去部分企业破产时,未按法定顺序执行,优先偿还外部债务,却忽视职工权益,导致欠账长期拖欠。此次倒查会重新核算账目,当年被拖欠、克扣、打白条的款项,要一分不少地补发给职工,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实际工作年限核算,标准清晰透明,绝不允许截留、克扣。

第三类是资产处置不透明、资金流向不明问题,必须严查追责。少数企业在破产过程中,存在资产低价转让、暗箱操作、清算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本该用于清偿职工欠账的资金,没有用在职工身上,严重损害职工权益。此次倒查会重点核查企业土地、厂房、设备、股权等资产的处置流程,确认评估是否公允、处置是否合规、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对于违规处置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回流失资金,全部用于职工欠账清偿。所有资产处置结果、资金使用情况都会向职工公开公示,接受全体职工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职工身上。

三、法定清偿顺序清晰,职工权益始终排在首位

很多下岗职工担心,企业已经破产,没有资金可还,自己的欠账就要不回来了,在这里我可以给大家吃一颗定心丸,国家法律早已为职工权益筑起了坚实的保护墙。

企业破产财产法定清偿顺序十分明确:首先支付破产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其次清偿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医保欠费、经济补偿金;然后清偿企业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偿还普通债权。简单来说,不把职工的欠账付清,其他任何债务都不能偿还,这是不可突破的法律红线。即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会按比例优先保障职工权益,对于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国家还会通过财政补贴、国资统筹等方式兜底保障,最大限度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策明确规定,企业被重组、兼并、收购的,新承接企业必须承担原企业的职工欠账清偿责任,不能因为企业更名、更换负责人,就将职工的历史欠账一笔勾销,切实做到责任不悬空、权益不落空。

四、职工维权不用慌,四步流程依法解决问题

很多老职工觉得维权无路、投诉无门,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也不知道该准备哪些材料,其实维权流程非常简单,不用找关系、不用花冤枉钱,按照正规流程办理,相关部门都会依法受理。

第一步,整理完备材料。将身份证、下岗证明、招工登记表、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破产裁定书、安置协议、欠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账事实的材料整理齐全,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第二步,找准责任部门。直接向当地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国资部门、信访窗口提交申请,目前很多地方都开设了破产企业职工问题专窗,实现一站式受理,不用来回奔波。第三步,申请核查公示。要求相关部门对社保欠费、补偿金核算、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结果向职工公开,有疑问可当场提出核实。第四步,依法跟进处理。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发现违规违纪、贪污挪用等行为的,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相关部门会依法严查到底。

在此提醒大家,职工维权全程免费,凡是以代办补缴、追讨补偿金为名收取费用的,都是诈骗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困难职工有兜底保障,生活权益全面不缺位

对于年纪偏大、身体残疾、家庭困难的下岗职工,国家也出台了配套的兜底保障政策,绝不会让大家老无所依、生活无着。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可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范围,保障基本生活;优先享受免费技能培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帮助实现再就业;落实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减轻看病就医和生活压力。做到历史欠账坚决清偿,现实困难全力解决,从权益保障到生活帮扶,全方位守护下岗职工的切身利益,让老职工晚年有依靠、生活有尊严。

六、写在最后:您的职工权益得到保障了吗?

说到底,企业可以破产关停,但民心绝不能寒;历史可以向前发展,但欠账绝不能拖欠。下岗职工为国家建设、企业发展付出了一辈子的心血和汗水,他们不求特殊照顾,只求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只求应得的权益能够兑现。倒查破产企业问题,清偿职工历史欠账,是守住社会公平的底线,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

拖欠的工资要补上,断缴的社保要缴上,应得的补偿金要发上,这是对下岗职工最基本的承诺,也是最温暖的民心守护。希望每一位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每一份默默的奉献都能被温柔以待。

最后我想问问大家:您或者身边的家人,有没有遇到过破产企业欠薪、欠缴社保的问题?这些年您的合法权益得到解决了吗?您觉得破产企业问题倒查工作最应该注意哪些方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真实经历和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