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已经过去将近两个月了,但我仿佛还沉浸在它的余波里,这一年的经历要从何说起呢?
我打开公众号文章列表,翻到了今年的第一篇文章——。这个标题既有感于前一天的直播,更有感于当时正在辩护的广州颜家涉黑案二审,如此优异、良善的一家人,却被安上了一个不能再重的罪名,最终也被重判了,我无法理解,那些掌握权力、高高在上、被敬仰的人,也真的认为这是罪有应得吗?
我只能试着理解这样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只能从宗教、道德的层面去为这样的现代司法案例寻找一个说辞——这是一种献祭——正因为你的优秀、你的高贵,所以你才有资格成为合适的祭品。至于我们所要奉献的是何方神圣?我也不知道,但一定是某种伟大的事业。
2025年,这个感受被一再印证。
我又想起了何女士( ) ,想起了参与这个案子的点点滴滴,这个案子也创造了我为时不长的刑辩生涯的诸多第一:第一次参加涉黑案辩护,第一次参与如此多辩护人的庭审,也是第一次正式与同行搭档,当然也是开庭时间最长的一个案子。
这个案子宣判后,也让我很长时间心怀愧疚,结果丝毫没有改变。我不忍心去想,当事人心中曾经燃起过希望,但这种希望又如此无情地落空。我尤其会常常回想起我的当事人在庭审最后的发言,她用苦难、挣扎参悟出的生活智慧,也让我警醒——没有绝对的善恶是非,好人、好事做到极致,便会将平庸人性中的那点幽暗催化成极恶。
当然,这一年更重要的一件事,也是这一切感悟的原点,是我在2024年的年末,正式加入了徐昕老师的刑辩私塾()。过去这一年前所未有的忙碌和充实,也前所未有的在很多案子中挥洒,这一切都要感谢徐昕老师的提携与点拨。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我生性懒散、愚钝,也只能尽量不浪费每一个能够近距离观察的大案,多听、多看、多写,仿佛武侠小说中或误入山洞、或跌入深谷的桥段,一次次沐浴在神仙斗法的刀光剑影之中,大开眼界,似有所悟。
2025年底,被徐老师临时叫到宿迁加入百亿传销案辩护(),第一次跟徐老师共同辩护,最初的心态主要是紧张。但一个月的庭审中,我逐渐感受到了自己一年来的进步,也在摸索自己的庭审风格——主要还得益于这次庭审我跟徐老师挨着坐,近水楼台先得月。当然,我也因此更加感受到了徐老师的辛苦和坚守,因为几乎每一天、每一个环节,他的发言时间几乎都最长的,很多时候都是苦口婆心、不厌其烦。
宿迁案第一次开庭时,有一天下午的庭审的几乎完全围绕指居期间录像的有无问题,庭审结束后,依然有很多旁听者围着徐老师热烈交流。
徐老师转头问我“精彩吗?”我说“精彩!”徐老师笑着说“怎么能叫精彩?是太踏马精彩了!”众人哈哈大笑。
我想,这就是法庭的魅力,更是刑辩律师的浪漫。
宿迁案过程中,我时常想起去年徐老师线下培训的主题“作为演讲的法庭辩论”,是把法庭上的每一次发言都当成一次简短的演讲,这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书面文书的语言表达、现场表达,甚至更多时候是情感表达,我仔细揣摩两者的异同——过度准备是对庭审表现的束缚,但又不能毫无准备。
每一个写下的字、每一句说出的话,都有的放矢、有感而发,满含着律师的热血、热泪和浓烈的情感,也都是独一无二、不可复现的——面对千篇一律、鹿马不分的公权力文牍,我想,这或许正是应对之道。
有一位最好的老师最大的好处,就是也会因此认识很多最好的同学、伙伴,今年着实如此。无论枯坐庭下,还是并肩辩护,今年也结识了诸多优秀的青年同行和知名前辈,我们从相互听说到现实中相见,了解在加深,友谊也在加深。一年来,看到大家各自忙碌,也各自取得了很多成绩,替大家高兴,期待将来我们有更多的交集,成为更亲密的朋友,也向所有律师同行祝好!
我们时常感慨这是一个时常令人愤愤不平的坏时代,但或许这其实是一个历史上最好的时代——无论是在一个坏时代里修修补补,还是在好时代里敲响盛世的警钟,我们这个群体都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
接触刑案越多,写的材料越多,就越加不喜欢过于细致地从法律角度谈论工作。结果好的、尤其是无罪的案子,总感觉是时机、运气都好,因此往往是我办得最顺利、工作量不大的案子,实在没什么值得卖弄的。这种好运,又何尝不是当事人遭遇重大危机之下临危不乱、快速决断找到信任的律师,才留给律师足够的时间、时机去解决问题,也因此往往能在矛盾不可逆的激化之前把道理说清楚,此时若好运加持,碰到好的办案人员,基本上都能如期取得好结果——去年尤其可贵,遇到了三次这样的好运气,甚至都取得了超预期的结果。()
而每遇到一次这样的好运气,我总感觉好运将少一次,很多经历无法复现,也不可复制。也往往是这样的案子,即便有完美的结果,当事人和家属大都心有余悸,不愿律师宣扬,生怕节外生枝——不过,好在一切都是有惊无险、虚惊一场。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是啊,世上本没有这么多问题,能解决问题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这许多的问题;世上或许也本没有这么多的罪恶之人,但律法多了,也便真的就有了更多的罪人。
当然,2025年,感受更多的是另一种滋味,相比那些有效辩护的案子,无效辩护的感觉更深刻。
如果发生的就是合理的,如果国家真的不会错,那么作为一个观察者,或许可以发现,只有掀开罪刑法定的堂皇冠冕,才能看清什么才是我们这个时代真正的“罪过”。
平民乍富是为罪。
2025年的第一个案子,是某河南县城立案的诈骗罪,涉案的企业主要基于《易经》等国学背景,开发了一系列的课程售卖。这个不通高铁的县城,把涉案企业从总公司到分公司,从老板到员工数百人一网打尽,以至于当地的看守所都不够用,还借用了所属地市的监管场所。
想必很多人都遇到过同类的案子,偶有罪名不同,但涉案行为本质都是一样的:
易经无用,该当何罪?
有些地方的答案是诈骗罪,有些地方则回答利用封建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或许非法经营罪也安得上。
这个案子的庞大程度不断刷新着我的认知,直到我退出也没有搞清楚这个案子到底有多大,涉案金额有多少、到底被抓了多少人。一方面,因为这个案子从最开始的侦查阶段就被最彻底的分了案,一人一案,卷宗也到的稀稀拉拉;而另一方面原因,则是当事人和家属对重要案情的讳莫如深,这点很快引起了我的警觉,并最终导致相互之间没有建立足够的信任。
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是年纪尚不到三十的小伙子,也是家中长子,他没有读过大学,我记得应该是高中毕业后辗转北京、上海、苏州多地闯荡,后来跟随一个公司的老领导创业,人生才终于迎来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百万豪车、巨额收入,三两年内便倏忽而至——我几乎可以肯定,正是这份突如其来的大富,是造成后来大悲的“原罪”。
从法律上说,他们的行为绝对不符合法律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也不符合任何犯罪的规定——这一点,所有的当事人和他们的家属内心深处一定也是这么认为的,但一旦面临严酷的现实,他们又几乎无一例外表现出致命的犹疑。
这种犹疑,表现为家属几乎没有听取所有重要的建议,表现为他们把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人物上,表现为对律师提出无关紧要却非常危险的诉求,表现为对呼喊自己冤情的胆怯和无动于衷,也多少表现为极其频繁的换律师。
退出这个案子后,陆续有其他关联案件的律师通过我写过的一份材料加我好友,案子后来的走向似乎不太乐观。在这个深不见底的深海中,平民乍富,好像一股新鲜的血液,让野蛮的鲨鱼闻风而动,而这些不幸者的挣扎同样令我深思。如何获取财富是一门大学问,如何保护好来之不易的财富或许更重要,有时候也更迫切、更难。
与官争利是为罪。
过去几年对我们社会影响最深远的两件大事,一件应该是防疫,另一件,应该就是反诈。
至少在个别地区,“反诈”事实上已经沦为趋利执法的工具,就算涉案财产不大,也极容易办出大案——就算搞不了多少钱,至少还可以弄个“人数众多”的所谓诈骗大案。在我个人经验范围内,代办年报类诈骗案是其中最典型的一类。
这类案子涉及的业务非常简单,以两三百元的价格帮个体户办理年报,而有人买单的原因也很简单:根据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不申报年报,可能被处以至高一万元的罚款。
几年前接触第一件这类案子时,我非常诧异,这么一类貌不惊人的小生意,就算从业者在营销、服务过程中有些瑕疵或不规范,但也完全达不到合同欺诈、无效的程度。再说了,想想这些年轻人每天口干舌燥打上百个电话也无非赚个百八十块钱,说他们在诈骗,简直是对诈骗罪的侮辱。
这第一个案子,运气很好,当事人不起诉了()。
也因为这个案子的文章,后面陆续有其他完全同类的案子当事人找我,很多小地方对这类案子的用情之深、下手之狠,远超想象。
吉林某县的案子,几家关联的公司一起被端,多地员工上百人被几台大巴车千里迢迢运到东北长白山麓,甚至还没正式接受讯问,当地就急不可耐的用他们作为群演,发布诸如“成功办理诈骗大案”的官方消息。
这个案子至今已经三年,除了零星的当事人外,其他上百人基本都被判刑了,而我的当事人目前还是幸运的,卷宗从公安到检察院两进两出,至今还滞留在侦查机关,但她什么时候能从中全身而退,我也不知道()。
而后面一个案子的结果甚至更差,作为十几名被告人唯一勇于坚持无罪辩解的当事人,最终我不仅没能帮到她,她甚至因此成了唯一被判实刑的人。为了便于自救,她和丈夫也提前备孕,古有沉香救母,今有,奉法怀孕?
这似乎是低生育率大背景中令人哭笑不得的特例,这一年,我就遇到了三位年轻的女孩用将要
前几天,又一个小姑娘因为这类案子在一审期间被法院羁押,量刑建议十年。她老公问我“这个项目真的就是诈骗吗?”我说“肯定不是诈骗,但这几年又确实多地多发,非要让我说出个理由,我认为是你们影响了国家罚款,帮忙代办一个个体户年报你们挣几百块钱,但如果他没办国家可以罚他六千、一万——现在年报都办了,国家因此失去了一笔可观的非税收入——与官争利啊!”他说“是的,而且确实办理了。”
收了钱不办事,法律上确实是诈骗;但如果收钱办事却耽误了国家罚大钱,可能还是诈骗——你赚到口袋的不过三两百块的小钱,国家却因此失去了上万的潜在收入啊!
当然,除了这些,平民大富也是罪,如徐昕老师所说,账上趴着几千万现金的民企最危险;冲撞了权贵也是罪,只需要一句不中听的话,就有可能招来牢狱之灾……
总之,过去的2025年,经历的案子很多,管中窥豹、内里乾坤(),但可惜仍有太多的感悟早已被我随手丢弃。2026年,要更勤勉的记录。
过去的2025年,工作中有了诸多的第一次和新纪录,细细回想、历历在目,突然感觉想说的还有很多很多,但一想到诸如“律师公共表达的伦理”和“吃瓜的合宜姿势”,顿觉喉头一紧,表达欲消退大半。
无论如何,感激、感谢2025年发生的一切,因为无论如何这一年过去了,就永远成为了历史,而我们的生命,也随之就少一年。
2026年,就让我们继续在一个个案件、一座座法庭、一篇篇文章中相遇吧!
最后,祝讲究伦理之人的伦理标准永远高高的,祝讲究姿势之人的姿势永远合宜……祝我的老师和新老朋友们,心情愉悦、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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