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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因为城市养犬导致的社会纠纷越来越多,支持养犬与反对养犬的争论也挺大。
爱狗人士责怪公众对宠物狗没有“包容心”,觉得城市养犬条例规定过严,让宠物失去了自由。
然而,可能很少有人注意到,流浪狗也多了起来。
据《中国宠物管理白皮书》的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就有超过4000万的流浪狗。
这么多的流浪狗,如何生存,又是否会带来安全隐患,也的确是个大问题。
最近乌苏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例,超出了很多人的认知:
有俩好心人长期投喂流浪狗,没牵绳、没圈养,结果狗追人导致骑电动车的范某摔倒受伤,法院直接判俩人共同赔13万多,一人平摊6万5。
消息一出网上就吵翻天了,有人指责法院乱判案,说这是“好心没好报”,有人拍手称快,称“早该治治乱投喂”。
但小编想说,流浪狗投喂,根本不是“善良该不该”的问题,而是爱心没边界,就是在闯祸,法律敲的这记警钟,所有人都该听进去。
先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范某下班骑电动车路过生态农庄,两只流浪狗突然冲出来追他,他慌得连人带车摔地上,腿伤得严重。
事后一查,这俩狗虽然是流浪狗,但寇某和巴某天天定点喂,给吃给喝,狗就赖在附近不走了。
范某一纸诉状把俩人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
两人长期投喂对流浪狗形成了事实饲养关系,就相当于是狗的“实际主人”,没管好就得负责赔偿。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委屈:
“我没养狗、也没办证,就是看它可怜喂口吃的,怎么就成主人了?”
而在法院看来,你以为的“随手投喂”,并不是简单的行善,长期、定点给食物,等于给流浪狗提供了稳定生存条件。
狗依赖你、固定在这片活动,你就天然有了管束义务,牵绳、圈养、防止它伤人,这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定义务。
你享了“喂狗治愈”的舒坦,就得担“管不好伤人”的风险,权利和责任从来都是绑在一起的,天下没有只占便宜不买单的好事。
这事最戳人的地方,是戳破了部分爱心人士“乱投喂=善良”的假象。
小区、街边、公园,总能看到这样的场景:
有人拎着剩饭蹲在路边喂流浪猫狗,喂完拍个照,朋友圈一发就走,留下一地狼藉不管;
有人一喂就是一群,猫狗扎堆乱叫,半夜吵得居民睡不着;更可怕的是,流浪猫狗没打疫苗、没驯化,见了小孩、电动车就追,藏着看不见的危险。
这些投喂者总觉得自己在做善事,可他们却没有想过:
有多少人会因为流浪狗攻击而受伤,有多少老人小孩因狗群的骚扰,要担惊受怕;清理粪便、驱赶狗群的物业和环卫,要多干无数活。
你的爱心,凭什么让别人买单?
善良从来不是随心所欲的借口,不伤害他人、不影响公共安全,才是善良的底线。连底线都守不住的“投喂”,不是善良,是自私。
有人拿“偶尔喂一次”和“长期喂”抬杠,说法院太苛刻。
其实法律说的很清楚:偶尔路过喂一两次,没让狗产生依赖、没固定活动范围,根本不会认定为饲养关系;
怕就怕那种“天天喂、定点喂、把流浪狗当自家宠物宠”,却不牵绳、不打针、不管束的例子。
新疆乌苏这起案子,还有湖南、北京之前判的投喂伤人案,全是长期投喂+疏于管理,才担了责。
法律不会随意寒好心人的心,但绝不容忍没有责任心的“爱心越界”。
更关键的是,流浪动物根本不是“靠个人投喂就能解决”的事。
很多人不知道,全国各地大多都有明确规矩:
比如济南就规定,犬只收容由公安机关负责,街道办、居委会等要及时控制处置,市民看到了,要么送收容所,要么打12345热线,根本不是自己瞎喂。
个人投喂看似救了一只狗,实则会引来更多流浪动物聚集,盲目繁殖越来越多,危险越来越大,最后变成城市治理的烂摊子,受伤的还是普通老百姓。
我们身边有太多因乱投喂引发的矛盾:
小区业主和投喂者吵架,路人被流浪狗咬伤找不到人赔,老人出门买菜被狗群围堵……
这些事,从来不是“一句我好心”就能抹平的。
乌苏这13万赔偿,赔的不是喂狗的钱,赔的是对他人安全的漠视,赔的是“只讲爱心不讲责任”的代价。
别再觉得“我心是好的,就没错”。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恶意,是打着善良的旗号,却制造出更多的伤害。
流浪动物很可怜不假一点可怜,也值得被善待,但善待的方式不是盲目投喂,而是专业救助。
联系救助站、做绝育、找领养,这才是真善良;而不是喂完就走,把危险留给别人。
况且,法律这么判,恰恰才是公平的体现。
范某安安稳稳骑车,没招谁没惹谁,凭什么要为你的“爱心”受伤买单?
寇某和巴某,明明可以选择联系救助机构,却选择了不负责任的投喂,最后赔了钱、伤了和气,这又怪谁?
看到流浪动物,可以心软,但别轻易乱喂;可以善待,但前提是要真正负责。
别随手扔点吃的就走,不妨打个12345,联系专业救助,既保护了自己,也不连累他人,这才是最体面的善良。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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