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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最新制定《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照《指引》,未经债务人同意,严禁在每日晚10点至次日早8点进行电话催收、外访催收及其他催收。严禁采用恐吓、辱骂、欺诈、威胁等方式催收。

行业协会为暴力催收戴上“紧箍咒”很有必要。此前虽然《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等制度和文件,均禁止暴力催收,但暴力催收乱象仍然屡见不鲜。近两年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占比持续增长,金融机构面临催收压力,催收或委托催收容易出格。

按说,每个借款人都应该如期偿还贷款,但由于某些原因,部分人还款发生逾期。容易催收的贷款,金融机构个贷部会自行催收,不易催收的债务交给外包公司。而暴力催收往往是外包公司所为,为了达到催收目的、拿到佣金,催收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给债务人造成了很大困扰。

比如,在深夜通过短信和电话对债务人进行骚扰,是较为多见的催收方式。部分催收人员的想法是,债务人不还款,休想睡安稳觉。这种“半夜轰炸”不仅侵犯债务人安宁权,还侵害了休息权——这项权益与生命健康权密切相关。当一个人正常休息受到干扰,身心健康容易受伤。

由于部分债务人白天不在家,催收人找不到,于是在深夜采取敲门、堵门的方式催收,受害者就不只是债务人,其家人乃至邻居的正常休息都受到影响。可见“深夜催收”危害极大,《指引》予以严禁,有望保护更多人生命健康权。虽说债务人欠钱未还,但生命健康权更为重要。

另外,严禁采用恐吓、辱骂、欺诈、威胁等方式催收,也是应有之义。因为任何方式的暴力催收,都是对债务人的精神伤害、身体伤害,也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公然践踏。唯有严禁各种暴力催收,保护债务人及其家人、朋友的基本权益,贷款催收工作才有望回归法治化、规范化。

然而,制定《指引》容易,落实却不易。这主要因为外包公司门槛极低,催收对象呈现出笔数多、单笔金额小、借款人分散等特点,催收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而金融机构往往很难监督,结果就造成“暴力催收禁令”禁而不止的现象。何况《指引》缺乏强制性。

针对外部催收机构,《指引》分别从审慎管理、机构准入、人员管理、信息保密、合规管理、投诉管理、考核机制、禁止转包、违规惩戒等角度提出明确要求,对会员单位可以起到引导、规范作用。但会员单位能否做到,还取决于外部投诉举报以及协会内部的监督和自律措施。

还需要指出的是,《指引》严禁一系列暴力催收行为,并不是助长债务人违约,也不是“捆死”金融机构手脚不让催收,而是在合规与违法催收之间画出一条“红线”。换言之,严禁范围之外的催收行为,金融机构和外包公司都可以探索,如通过智能化、系统化、数字化催收。

作为债务人,要充分了解《指引》规定,一旦遭遇深夜催收、暴力催收,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既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进行举报。而作为金融机构,与其在借款人违约后催收,不如加强贷款审批、杜绝贷款“利率战”,控制不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