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接连开出两张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银罚决字〔2026〕7号、9号),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反假货币管理规定双双被罚,这一案例既是监管部门强化金融合规监管的具体体现,也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敲响了基础业务合规经营的警钟,公示期限均为三年。
据悉,此次被罚的主体包括厦门银行本身及一名核心业务责任人。其中,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两项明确的违法违规行为面临多重处罚:
一是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
二是违反反假货币管理规定。依据相关监管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19504元,并处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此次机构罚没合计金额达171.95万余元,处罚力度凸显了监管部门对金融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收单业务作为银行支付结算领域的基础业务,直接关系到商户经营与消费者资金安全,违规操作可能导致商户资质审核流于形式、可疑交易监测缺位、资金结算不合规等风险,进而为非法资金流转提供可乘之机。
而反假货币工作更是金融机构的法定职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在办理存取款、货币兑换等业务时,需准确鉴别货币真伪,规范开展假币收缴、鉴定与上缴工作,严防假币流入市场、损害公众利益。厦门银行在这两大基础领域同时违规,反映出其在内控管理、业务流程规范等方面存在明显漏洞,合规管控未能有效覆盖核心业务环节。
在“双罚制”持续深化的监管背景下,相关责任人也未能免责。陈某琨,任职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业务管理总部营运管理部,因对厦门银行违反反假货币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处以警告,并处罚款6.5万元。
事实上,这并非个例,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始终坚持“既罚机构、更罚到人”的监管导向,将合规责任穿透至具体岗位和个人,倒逼从业人员提升合规意识、勤勉履职。2025年全年,银行业超3000名相关从业人员被罚,其中上百名从业人员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足以看出监管部门压实个人合规责任的决心。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厦门银行被罚的时间节点,恰逢《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正式施行不久。该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明确要求金融机构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规范现金收付服务,而反假货币管理正是现金管理工作的核心组成部分,厦门银行在新规施行后不久便因相关违规被罚,更凸显出其合规管理与政策衔接的滞后性。
与此同时,近期央行福建省分行密集出手,对支付领域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同期已有同类机构因收单违规被罚,释放出监管部门强化支付领域合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强烈信号。
此次处罚案例对整个银行业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当前,金融监管“强监管、防风险”的基调持续延续,监管精准化和常态化特征日益凸显,合规能力已成为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一方面需正视内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全面梳理收单业务、反假货币等核心领域的业务流程,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全流程,强化员工合规培训与考核,提升全员合规素养;另一方面,需严格落实“双罚制”要求,明确各岗位合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让合规成为每一位从业人员的行为自觉。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金融机构的合规经营则是维护金融安全的基础。
此次厦门银行及相关责任人被罚,再次印证了监管部门对金融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
未来,随着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监管手段的持续升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唯有坚守合规底线,筑牢内控防线,将合规经营贯穿于业务发展的全过程,才能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作用,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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