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从国民党军中接收来的日制25吨护卫艇在人民海军中表现出色,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意识到护卫艇这一舰种对新中国海防的重要作用,由于日制25吨护卫艇是基于内河作战的要求考虑的,在沿海作战中暴露出种种问题;那些由捕捉的日本渔船改造的杂牌护卫艇也破旧不堪,一年要大修三、四次,根本无法胜任沿海巡逻的重任,因此,自制护卫艇成了人民海军的当务之急。
人民海军装备的25吨炮艇
“海军创建初期,面临紧迫的战斗任务,解放战争仍在进行,国民党不断派飞机狂轰滥炸我工业重镇,派舰艇进行海上封锁,袭击交通线、抢掠商船和渔船,成股的海匪也不断进行骚扰破坏,严重威胁着沿海地区人民的生活与安全。因而迫切需要大量的沿海巡逻艇进行护渔、护航和反封锁斗争,以及配合解放沿海岛屿。”
最先领受任务的是海军江南造船所,该厂是当时中国不多的具备船舶修造能力的企业,为人民海军修复了不少起义和缴获的舰只,领受国产护卫艇的试制任务显得当仁不让。
1950年11月,中央军委海军总司令部和华东军区海军司令部正式的试制命令下达到海军江南造船所,该所就地取材,利用库存的165马力美制GM发动机试制第一条42吨型护卫艇。
1951年3月,42吨型护卫艇首制艇(船厂编号H846)于在江南造船所顺利下水,其艇体并不是25吨炮艇的简单放大,而更像之前江南造船所在民国南京政府时期大量建造的“江宁”型浅水炮艇的缩小版:长21.34米,宽3.81米,舱深1.75米,装备三部美制GM6型柴油机,三轴推进,最大航速12节。
在布局上,42吨型护卫艇摒弃了25吨炮艇的旧有格局,而是采用了类似“江宁”型炮艇的长艏楼船型(因为体量小,所谓的艏楼也就比主甲板高出小半层而已);一人多高的驾驶室位于主甲板上,之后是半埋式的机舱棚、烟囱等上层建筑,由于体量较25吨型护卫艇为大,居住条件也得到明显的改善,较25吨型护卫艇更适合沿海作战的要求。
“江宁”级炮艇“威宁”号
试制中的42吨护卫艇,可见当时条件之简陋
然而由于经验的不足和片面迷信了长于海军训练却毫无舰艇设计经历的苏联专家达尼洛夫的“建议”,片面追求快速性,采用的方形系数较小,导致42吨型护卫艇下水稳定性不足,必须加足压载铁(6-8吨)。首制艇在1951年3月18日下水的时候因为加足了压载铁所以一切顺利。但在3月24日第二艘艇(船厂编号H847)下水的时候由于压载铁分量不足(仅有2吨多),下水后艇身失稳,酿成倾覆事故,幸无人员伤亡。
事故惊动了刚到任不久的海军造船部林真部长,他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江南造船所技术人员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汲取经验教训,倾覆的42吨二号艇经打捞扶正并和首制艇一起经过复原性改造后交付部队使用。42吨型护卫艇主任设计师、江南造船所设计股股长徐振骥和指挥42吨型护卫艇下水的江南造船所总工程师周亨甫(两个人皆为国民党留用人员)被行政记过处分(徐振骥的处分于1952年被撤销,周亨甫的处分于1953年被撤销)。
林真
经过二号艇下水即翻沉的事故后,海军也不敢在上面安装过重的武备,每条艇仅仅安装了3挺日制HO-103型12.7毫米重机枪(美制12.7毫米M2机枪的日本山寨版,分别沿着中线安装于艏楼甲板、机舱棚顶部和尾部甲板)了事。
HO-103型12.7毫米重机枪
然而这种糟糕的、甚至不如火力加强改造后的25吨型护卫艇的火力配置显然不能让护卫艇部队接受。因此,江南造船所试制的42吨型护卫艇在仅仅建造了这两艘后就戛然而止,没有了下文。
海军江南造船所的试制护卫艇行动由于42吨型护卫艇的翻沉事故而暂时偃旗息鼓,林真部长转而给海军青岛造船厂重新布置了试制任务。青岛造船厂领命后在陈骏厂长、江迈基工程师等人的组织下于1951年5月开始试制,于同年月7试制成功一艘43吨型护卫艇。
青岛的试制艇总长21.73米,宽4.1米,设计吃水1.1米。装备三台美制GM6-71型柴油机,三轴推进,最大航速12节。总体布局和江南造船所的42吨型试制艇类似,但是火力大有增强:艏楼甲板处安装有一座日制“九六”式单管25毫米机关炮,艇尾甲板安装有一座美制“厄利肯”单管20毫米机关炮,驾驶室后部的机舱棚顶上安装着一挺日制HO-103型12.7毫米重机枪。经过出海试航证明艇体能抗3-4级风浪,初步达到了海军关于新型护卫艇在适航性方面的需求。
43吨炮艇首制艇的成功极大的鼓舞了海军青岛造船厂上下,并再接再厉的又制造了三条同型艇,这四条艇在建成后被交付给海军青岛水警区巡逻艇大队。
一艘被拉上岸进行维护的青岛厂第一批43吨护卫艇
1952年初,第二批四艘43吨型护卫艇也顺利下水,由于此时青岛造船厂的美制GM6-71型柴油机库存告罄,因此这四艘艇的主机换成了三台“海格里斯”发动机,上层建筑也发生了些许变化,驾驶室由主甲板抬升到了艏楼甲板,其余变化不大。武器方面将艇尾甲板上的美制20毫米机关炮亦换成日制25毫米机关炮以简化弹药供应种类。
正在鸭绿江上巡逻的青岛厂第二批43吨护卫艇
这四艘护卫艇建成后没有像头一批四条艇那样加入海军青岛水警区巡逻艇大队,而是被海军转拨给了东北鸭绿江江防公安部门当巡逻艇使用。
很明显,不论是江南造船所的42吨炮艇还是青岛造船厂的43吨炮艇实际上都没有达到海军对第一代国产护卫艇的技术要求,但是这两型护卫艇的试制为国产炮艇的设计研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42吨炮艇性能数据
标准排水量:42吨
满载排水量:50吨
全长:21.34米
宽:3.81米
吃水:1.75米
动力:3部GM6型柴油机,三轴推进,495马力
武器:三挺日制HO-103型机枪
航速:12节
本厂长绘制的江南厂试制42吨护卫艇二视图
43吨炮艇性能数据
标准排水量:43吨
满载排水量:50吨
全长:21.73米
宽:4.1米
吃水:1.1米
动力:3部GM6-71型柴油机/“海格里斯”型柴油机,三轴推进,495马力
航速:12节
武器:一座96式25毫米机关炮、一座“厄利肯”20毫米机关炮、一挺日制HO-103型机枪(第一批);二座96式25毫米机关炮、一挺日制HO-103型机枪(第二批)
本厂长绘制的青岛厂试制43吨护卫艇第一批次二视图
本厂长绘制的青岛厂试制43吨护卫艇第二批次二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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