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这章,将讨论多重制度系统的概念、新的类型学分类,以及补充社区逻辑。关键的内容在于整合社会结构与行动的自洽性;理解制度在多个层级上的运作;整合制度的象征性和物质性;解释制度的历史权变性。

(二)定义的差异

Thornton & Ocasio (1999)对制度逻辑的定义是:一种由社会构建的、关于文化象征与物质实践(包括假设、价值观和信念)的历史模式。通过这种模式,个体与组织为他们的日常活动赋予意义,组织时间和空间,并再现他们的生活和经验。这一定义与别的不同,兼具结构性、规范性和象征性,这三者构成了作为Y轴的制度秩序的各部分。

要了解制度的生成和影响,需要聚焦其塑造个体和组织利益的过程,从而探索如何将社会层级的制度内容融入个体与组织行为。Friedland & Alford (1991)认为多重制度系统要包含三个层级:相互竞争与谈判的个体,相互冲突与协调的组织,相互矛盾与依赖的制度。从而,X轴上是制度秩序,Y轴上是各种元素类型。

(三)作为理想型的多重制度系统

理想型作为一种理论模型,适合对特定结果进行多因素解释。它将规范性(Y轴)和子系统(X轴)结合起来,在多个分析层级整合理论。

1.制度秩序:X

社会制度由各种制度秩序子系统构成。每一项制度秩序都代表一个治理体系,提供一个参考框架,具有根象征和隐喻,为行动者额提供意义。

2.制度秩序:Y

制度秩序的构成要素代表了其特有的文化象征和物质实践,它塑造了个体和组织的利益、偏好的行为组合。构成要素为理解某一制度秩序上个体的自我认同和身份提供了视角。具体地说,就是我是谁、我的行动逻辑是怎样的、我如何行动、我如何描述我的行动。

Thornton (2004)梳理了家庭、宗教、国家、市场、专业和公司等制度秩序(社区的制度秩序后来研究做出的补充,梳理在一起),制度秩序的构成要素包括根隐喻、合法性来源、权威性来源、身份来源、规范基础、注意力基础、战略基础、非正式控制机制、经济体制等。

表6 多重制度系统理想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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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轴上的类别元素源于社科中经常关注的概念和术语,包括社会学、人类学、考古学、心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从而,多重制度系统理论非常跨学科。制度秩序的比较则是交错的,以公司制度秩序和专业制度秩序为例,公司制度秩序的控制机制是期望将专业和知识嵌入到科层制的公司中,而不希望专业知识是准独立的。国际会计公司安信达的灭亡就蕴含着冲突的专业制度逻辑和公司制度逻辑。“正是制度秩序见管辖权的重叠创造了制度复杂性。”

(四)部分自洽性1.认知的与组织的松散耦合

在多元社会中,个体和组织要承担多种角色和身份,这对其认知和行为产生冲突的压力,个体和组织是如何消解这种压力的呢?书中提出松散耦合、去耦和隔离。前文提过,松散耦合是大框架一致,但存在各自的独立性。去耦是目标与实践不一致,但以松散耦合获得合法性,实现自身目的的情况。

2.制度秩序的近似可分解性

复杂系统由相互关联的子系统构成,这个子系统可以更加无限细分。不过,分解不会是无穷无尽的,总有根本的成分保留。多重制度系统的X轴和Y轴各层级组内和组间的关系并非先验的,而是脱胎于具体情境中。个体可以直接在社会层级上接触多重制度系统中制度秩序的类别元素。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制度逻辑视角是一项关于文化异质性的理论,文化内容根据X轴和Y轴来进行设定。总之多重制度系统包含了制度秩序(X轴)、元素类别(Y轴),以及两个轴交织而成的文化内容(单元格)。在制度逻辑视角中,世界的象征和实践可以在制度场域中被感知、识别,也可以产生新的象征和实践,也就是新的行动和认知。在这里,制度场域是象征与物质实践的结合。

(五)文化内容:X轴、Y轴形成的单元格

在比较中,可以发现互补或者矛盾的象征与实践,个体和组织可以以其为契机来指导实践。这是转置,即某一制度秩序的类别元素迁移或被迁移到另一个制度秩序的实践情境中。个中机制被称为制度创业、结构重叠和事件顺序。

1.社会中的文化空间

制度秩序及其类别元素通过竞争个体和组织的注意力和支持来争夺社会文化空间,制度在人们的生活标准和情感中谋空间是制度生存必然的要求。这种管辖权的竞争与合作随着时间推移而波动。

有学者认为,社会或组织场域的结构化由国家、专业和市场的共生利益所驱动,专业和国家利益互补。此外,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被发展为基督教和市场制度逻辑之间互补的类别元素的论述。另一个例子是,西方国家与宗教的制度秩序被认为是冲突的,而美国宪法分离了二者。

2.文化对权力和能动性的影响

对制度逻辑视角最显著的批判是其对权力概念的处理。有学者认为,权力效益受文化和制度的影响,因而解释不充分。制度逻辑的参考框架将对权力的解读被操作化为权力的来源,即合法性基础。

然而,制度逻辑带来了文化异质性,权力对文化异质性的不同回应如何还尚未被讨论清楚。要将权力与文化区隔开来,需要讨论权力是如何产生于行动过程中还是行动前,以及权力影响的行动是事先想好的,还是萌发于行动中。

(六)增生:重新排列制度秩序

作者们认为,Friedland & Alford (1991)的分类还可以优化。例如,有学者认为韦伯确定的生命秩序、价值领域对应着经济、政治、美学、情色和智识等领域。以及公司制度秩序为何不同于组织制度秩序。这里还涉及科层制,科层制和国家、公司、宗教制度逻辑都有关,因此,不能将国家制度逻辑简化为科层制。

至于先前研究将民主视为单独的制度逻辑,而非类别元素,则受到质疑。作者们认为民主应当转化为Y轴上的一个变量。

(七)变体:社区作为一项制度秩序

作者们认为Thornton (2004)的研究仍然忽视了非常重要的社区制度秩序。在韦伯看来,社区不仅仅是一个经济体,还由社会行动构成。相比于透明的、匿名的社会,社区更强调人际的、特殊的集体关系。网络分析的普及也促进了社区概念的发展。

之后,社区的概念更加扩大。有学者认为,社区是一群拥有共同活动或信仰的人,一群主要通过情感、忠诚、共同价值观和个人忧虑而捆绑在一起的人。从而,业缘、趣缘等也可以纳入社区,例如学术社区、职业社区、实践社区、技术社区、在线社区、开源社区等。关注社区,可以在整体历史与文化的宏观背景下,仍不忽视本地文化、社会和法律的影响。在很多研究中,社区对组织行为、决策都非常重要。

本书根据制度逻辑视角,将社区的影响概念化,纳入了理想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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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总结与结论

在多层级制度理论中,社会文化被外化部于个体和组织的原因和过程很重要,而理解制度外在性和部分自洽性需要结合制度逻辑视角,需要在多层级分析,并将物质性和象征性结合,以模块化、近似可分解的方式来理解制度涌现和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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