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4月19日,一艘轮船正破开浪花,由香港驶向上海。

谁也没想到,就在这艘船上,即将上演一幕令人咋舌的悲剧。

天还没亮,四周黑得像墨汁一样。

一位打扮时髦、衣着华贵的年轻女人,光着脚丫走到了甲板边沿。

她脸上没有一丝迟疑,也没大喊大叫,身子往前一倾,便坠入了那冰冷刺骨的海水里。

这姑娘名叫余美颜,那年刚刚二十八岁。

这一跳,可不光是一桩寻短见的案子,在当时简直就是颗扔进舆论场的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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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在那个年头的民国,这个名字本身就意味着铺天盖地的流量——她前脚刚出了一本叫《摩登情书》的奇书,在书里自爆跟三千个男人有过一腿。

那阵仗,名气甚至一度压过了林徽因陆小曼

旁人看这事儿,多半觉得是个风流女人的精神崩溃。

可要是把她这辈子几个紧要关口掰开了揉碎了看,你会发现,这骨子里其实讲的是一个关于“做买卖”的故事。

她折腾了一辈子,无非是想用手里攥着的这点筹码——脸蛋、身段、钞票——去换一样东西:自由。

只可惜,她面对的那个世道,打根儿起就没想过跟她做公平交易。

余美颜的第一笔“买卖”,是跟那个守旧的家庭秩序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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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年,她生在广东台山一个开典当行的富商家里。

母亲喝过洋墨水,教她洋文,弄得她满脑子都是想要解放、想要飞。

可现实太硬,她头一回想去抓自由——跟隔壁帅气的小伙子私定终身——结果是被爹妈锁进屋里,直接断了念想。

老两口的解决办法简单粗暴:赶紧嫁出去。

她被硬塞给了谭家的少爷谭祖香。

按理说这是包办婚姻,可巧的是,这谭少爷是个喝过洋墨水的海归,人长得精神,脑子也活泛。

两人居然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很是过了一段蜜里调油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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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笔“幸福账”没记多久就烂了。

婚后没几天,谭祖香得去美国谈生意,余美颜想跟着一块儿去。

这时候,摆在她眼前的就两条道:

第一条,老实待在谭家,当个守活寡的少奶奶,天天受婆婆和小姑子的气。

第二条,把规矩砸了,争取跟丈夫一块走,或者自己找条活路。

谭家那边把头摇得像拨浪鼓,理由是“怕拖累男人”。

余美颜没办法,只能留守,立马就掉进了孤立无援的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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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稍微穿少点,就要挨小姑子和婆婆的骂;给大洋彼岸的丈夫写信,却像石头扔进海里,连个响都没有。

换做一般的旧式女人,也就忍了。

熬个几年,要么等男人回来,要么自己熬成婆婆。

可余美颜心里盘算得清楚:与其在这儿受窝囊气,不如回娘家搬救兵。

她气呼呼地跑回娘家,指望爹妈能给自己撑腰。

哪知道爹妈的心肠更硬:回婆家去。

男人不回来,你就守一辈子活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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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是她人生头一个岔路口。

婆家是冰窟窿,娘家也不要她,她把心一横,决定谁也不靠,单枪匹马杀去广州。

她以为离了家就是自由,却没算计到这社会的风险有多大。

前脚刚到广州,正赶上孙中山的海军总长程璧光遇刺,全城抓人。

余美颜穿得花枝招展又是一个人瞎晃荡,直接被当成嫌疑犯关进了大牢。

虽说她姨夫是个县长,把人给捞了出来,但这事儿让谭家觉得丢尽了脸,一封休书直接甩了过来。

她亲爹觉得家门不幸,转手把她送进了“习艺所”——说白了就是个变相的劳改队,让她去学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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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豪门少奶奶到阶下囚,这一年,现实的大巴掌狠狠教训了她:手里没实力,想要自由是要付出血的代价的。

一年后,从习艺所放出来的余美颜,简直像换了个人。

既然当“良家妇女”这条路被人堵死了,她干脆一脚油门踩到底。

她开启了一场更加疯狂的交易:拿自己的身体当本钱,去换口袋里的钱和身体上的痛快。

她把自己打扮得妖艳得很,头上插着大红花,整天在广州的舞厅、赌场、酒局里钻来钻去。

陪人跳个舞就能拿小费,看谁顺眼就跟谁过夜。

她甚至放话出去,说那档子事儿跟吃饭穿衣一样,都是天经地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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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拉了三个姑娘组了个“四大金刚”,她自己是大姐头。

男人们成了她的玩物,也成了她的提款机。

这会儿的余美颜,看着像是赢家。

手里有钱,屁股后头有人追,甚至把自己的那些破事写成了《摩登情书》和《现代情书》,居然成了畅销书作家,连电影明星杨耐梅都把她的书改成了电影《奇女子》。

可她心里那本账,真的算赢了吗?

并没有。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还是想找个知心人,过那种“正常人”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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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把赚来的大把钞票推上桌,想重新入局。

可这几次“补仓”的操作,一次比一次输得惨。

头一回,她碰上个姓何的香港商人。

这男的比她大二十岁,对她嘘寒问暖。

余美颜以为找到了避风港,跟着去了香港当了二房。

结果呢?

狗改不了吃屎,她改不掉逛戏院赌场的毛病,那何商人嫌她败家又不检点,当众给她没脸,直接解除了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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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是输得最彻底的一次“套牢”。

25岁那年,南海县县长的儿子对她穷追不舍。

这官二代又是送钱又是送花,还在乡下租了个别墅同居。

乍一看,这又是个嫁入豪门的好机会。

可那个当县长的爹出手了。

他先把儿子关起来,然后给余美颜开了个条件:还钱。

只要把儿子在她身上花的两万大洋吐出来,这婚事就有的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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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大洋,在民国那就是个天文数字。

余美颜为了这笔钱,跑遍了大城市,动用了所有的关系,居然奇迹般地凑齐了。

当她满心欢喜地把钱拍在县长桌上时,那县长压根没想履约,反手就扣了个“土娼”的帽子要抓她。

这从头到尾就是个局。

在权力的眼里,她的钱是脏的,她的人也是脏的。

她拼了老命赚来的“赎身费”,最后成了打在自己脸上的一记耳光。

走到这一步,余美颜的人生其实已经崩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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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试着去美国旧金山找前夫谭祖香复婚,那是她记忆里唯一一点温存。

可前夫早就听说了她的那些风流烂账,直接把门关死了。

最后的最后,她想去佛祖那儿找个清净。

她跑到香港九龙的一个尼姑庵,想剃了头发当尼姑,把红尘俗事都断了。

但这更像是一出黑色幽默剧。

哪怕躲进了庙里,还是有那些公子哥追过来纠缠。

她虽然没搭理,可庙里的师太觉得她“尘缘未了”,把佛门清净地搞得乌烟瘴气,直接把她赶出了山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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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才是真正的绝望。

家里人嫌弃她,前夫不要她,豪门坑骗她,连佛祖都容不下她。

她手里攥着畅销书的版税,顶着“民国最风流女作家”的名号,却发现天地之大,竟然没有她能站脚的一块地砖。

她在遗书里写道:活着一点意思都没有,只有死才是解脱。

1928年4月19日,她站在那轮船甲板上。

回头看这短短二十八年,她把放纵当成了自由,开了女性不敢想的风气,却也给自己招来了一身的脏水。

她以为只要敢把规矩砸烂,只要手里有钱,就能买来尊严和自由。

可那个时代的账本上,从来就没给她留过“赢”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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