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9日下午两点多,湖南益阳一位27岁的妈妈去了家附近的小诊所,她有点扁桃体炎,医生开了头孢曲松输液,护士没问她有没有过敏史,也没做皮试,就直接开始打针。
四分钟后,她开始喘不上气,身体跟着抽搐起来,丈夫急忙喊人来帮忙,护士却直接拔掉输液针,转身离开了,人还没断气,针就被拔了,现场没有任何急救措施,也没有叫来120救护车,她当场停止了呼吸,那个五岁的小女孩,从此再也没有妈妈了。
事后家属想看看遗体,打算封存病历,但都被诊所拒绝了,过了两天医院主动找来,提出给11万作为人道赔偿,条件是签一份免责协议,就是说拿了钱这事就算过去了,家属没有签字,他们想要一个明确的说法,而不是这笔钱。
2月22日,益阳市卫健委介入此事,涉事诊所因此停业,监控设备和药品都被封存起来,但护士的身份和监控的具体内容至今没有公开,医疗鉴定工作仍在进行中,结果何时出来还无法确定。
有人可能认为,现在头孢不用强制皮试了,护士的做法没问题,但规定里明确写着,不强制皮试不代表可以不问过敏史、不观察反应,这位护士两项都没做,把"可以不做"当成了"完全不用管",这不是疏忽,而是责任意识跑偏了。
更让人想不通的是拔针这个动作,按抢救规范,输液出问题第一件事是停药、留针、打肾上腺素,针一拔,血管通路没了,后续抢救根本没法接上,这不是手忙脚乱,而是彻底放弃了抢救机会。
诊所后来的做法让人琢磨不透,他们先是不让看遗体、不肯封存病历,接着又急忙提出赔偿并附带免责条件,这种手法很常见,目的不是真正解决问题,而是先把法律风险控制住,至于真相如何,只能留到以后再说了。
基层护士确实压力很大,每天要来回跑十几趟去输液,很容易把流程变成一种习惯,但习惯不能替代判断,制度留出了灵活空间,有人却把它当成偷懒的借口,培训没跟上,监督也没到位,最后出事的总是那个最弱的家庭。
广州那边发生过类似的事,私立医院主动把监控视频公开了,还开了听证会,最后吊销了那个医生的执照,大家虽然还在批评这件事,但对他们的做法是认可的,而这边的情况却不同,连看监控的机会都不给。
孩子现在跟着外公外婆生活,日子停在了2月19号那一天,家属们还在等待一个能说上话的渠道,卫健委的人已经来了,但谁也不知道后面会不会又变成内部处理的事。
我翻了几遍时间线,最显眼的还是那四秒,不是医学有多复杂,而是有人没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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