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夏天,省城知青陈哲下放到红旗村。那天他在村支书家喝了两碗绿豆汤,下午跟着壮劳力锄草时突然内急,村里的茅厕臭得让人作呕,他瞅见坡下一人多高的玉米地,咬咬牙钻了进去。刚解决完起身,就听见脆生生的骂声——穿碎花衬衫的林芳举着锄头站在身后,脸涨得通红,说他糟蹋自家玉米地。陈哲提着没系好的裤子拔腿就跑,林芳像头小母豹般紧追不舍,直到冲出玉米地,被乡亲们围得尴尬不已。

那之后陈哲成了村里的“名人”,孩子们追着他编顺口溜,大人们见了他也捂着嘴笑。他躲在知青点不敢出门,直到某天中暑躺倒,林芳端着一碗红糖姜水进来,硬邦邦扔下一句“我爹让送的”,然后笨拙地喂他喝。姜味辛辣,甜意却顺着喉咙漫开,陈哲看着她发红的耳尖,忽然觉得这片黄土地没那么难挨了。

秋收时陈哲跟着林大叔学掰玉米,模仿他用手腕的巧劲,手磨起水泡也不喊疼。林芳路过时会瞥一眼他的筐,嘴角扯出点不易察觉的笑。农闲时他办起识字班,林芳每晚坐在最后一排,拿铅笔头在本子上写“哲”字,写了一遍又一遍,月光透过祠堂的窗棂洒在她脸上,像镀了层银。

冬天两人去县城采购,碰到陈哲高中同学赵磊,对方嘲笑林芳是“村姑”,林芳“啪”地拍了筷子,眼睛像刀子般剜着赵磊。陈哲站起身骂赵磊嘴巴不干净,对方却冷笑说“陈哲你在乡下找村姑挺会选”,林芳拉着他就走,路上一句话也没说,陈哲解释,她却冷笑着说“我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春天的雨来得急,两人躲进废弃牛棚。林芳掏出用油纸包着的烤红薯,递给他一个,香甜的气味漫开。陈哲终于说出藏在心里的话:“如果我不想走了呢?或者你跟我去城里?”林芳看着他,眼里是平静的绝望,慢慢掰开他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说雨停了该下山了。

初夏的邮递员带来返城通知,陈哲拿着信跑到林芳家,却看见她坐在院子里的石榴树下搓玉米粒,阳光透过树叶洒在她淡黄色的衬衫上,他突然停住脚步。离开前一晚,他在知青点门口等了整夜,林芳始终没出现。

陈哲返城参加高考,考上北京的中文系。很多年后,他坐在北京的办公室里,窗外车水马龙,总会想起1989年的玉米地,想起那个举着锄头追他的姑娘,想起她在月光下写“哲”字的样子,想起牛棚里没说出口的“我喜欢你”,想起那场没下完的雨,和最后的沉默。那是他青春里最烫的朱砂痣,也是最痛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