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田飞龙】
2026年2月20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关税案裁决,特朗普相关关税措施被裁定违宪无效。这是特朗普关税战整体战略的重大宪法挫败,制衡力量正是来自美国最高司法机关。
特朗普关税战横空出世,搞乱全球经济,胁迫各国签署不平等贸易协议,破坏全球化基本格局和秩序,同时给美国企业与消费者施加沉重的经济成本。特朗普自诩为“帝王总统”和“爱国者”,其行事常常以所谓交易性格和“内心道德”为准据,无视宪法和国际法,不断升级滥用总统紧急状态权力,严重侵夺三权分立体制下的立法权和司法权。
此次宪法裁决具有政治和法治的里程碑意义,美国法院承担起了三权分立宪法体制守护者的角色与责任,有力维护了国会在关税与外交层面的宪法权力,对总统权力进行规范性约束和限定。
特朗普关税措施援引的主要是1977年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简称IEEPA)。这是美国1977年通过的一项联邦法律,授权总统在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后实施经济制裁以应对境外威胁,属于美国广义的国家安全法律的一部分。
这是一种“宪法专政”权力,美国有多部法律授权总统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并采取行政特权措施。这类权力是维护宪法体制与人民安全所必要的权力,但也是常常遭受总统滥用的权力,缺乏清晰、可检验和可制衡的法治标准与程序。
特朗普依据该法对全球各国进行广泛的关税战,相关行政决定频繁推出并无视甚至蔑视国会权力。特朗普甚至扬言“拯救国家的人不会违背法律”,将自身等同于法律。这是非常危险的独裁僭政信号。
特朗普当天在美最高法院裁定其关税政策违法后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表示,他将签署一项命令,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全球商品加征10%的进口关税,为期150天,以取代稍早前被美国最高法院认定违法的一些紧急关税。
对此,美国国会特别是民主党反对派多次公开批评和抵制特朗普的关税措施,美国企业与消费者也不断提出宪法诉讼加以阻击。法律争议的关键点在于1977年的这部法律是否授予了总统以宽泛的关税征税权,特朗普及其法律顾问认为法律已经授权,但起诉者予以否认,国会也不认同。
联邦最高法院的宪法职责在于通过宪法解释与违宪审查确认特朗普关税措施是否违宪。特朗普意志满满,以为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有六名来自共和党提名,特别是他本人负责提名了三人,似乎胜券在握。
但裁决结果表明,最高法院没有简单屈从特朗普政治意志,没有放弃司法职责为特朗普关税措施进行宪法背书,而是明确裁定其违宪。这在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史上并不新鲜,笔者翻译出版过美国哈佛大学著名宪法学教授马克·图什内特的《分裂的法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一书,其中对最高法院的宪法政治学与大法官的司法裁判技艺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制度研究和人格研究,可为佐证。
总统与法律的关系在分析特朗普政治性格与行为时具有重要意义。特朗普是一个商人型总统,《交易的艺术》(The Art of Deal)是其性格写照,这种性格不仅体现于他的多种多样、斑驳离奇的商业实践之中,也体现在总统行政与国际政治之中。特朗普明言不需要国际法,行事仅以“内心道德”为准,这是典型的独裁者人格和“帝王总统”宣言。
特朗普无视国际法发动全面关税战、强掳委内瑞拉合法总统马杜罗、强索丹麦合法领土格陵兰岛、强制加拿大成为“美国第51州”以及对巴拿马港口进行代理人干预等,就是其践踏国际法的斑斑劣迹,但囿于联合国体制与国际法秩序的固有局限性,特朗普违反国际法的诸多行为无法被实际追责,美国政府也难以实际承担国家责任。
特朗普的“道德”就是“无道德”,就是一切皆可交易的利益主义,而交易的资格是实力,特朗普只与最强者交易,而对于弱者则无法“上桌”,无法“交易”,只能听命顺从,被任意宰割,乌克兰就是显著个案。这是一种趋近于“丛林法则”的、恃强凌弱的、动物世界般的道德。
如果是特朗普的横冲直撞充分测试和检验出当代国际体系的“无政府”丛林本质的话,美国国内法秩序却不是简单的“丛林”,而是三权分立的“法治”。特朗普践踏国际法而无需承担任何现实责任,但其践踏宪法却可能遭遇到制度相对严密和规范的国内法治程序的反弹制衡。
此次宪法裁决的影响是深远的,宪法裁决否定了特朗普关税战的主要法律依据及其理由,对特朗普核心政治议程和政策工具造成制度性压制,重申了国会的关税权力与外交权力,构成对总统权力的显著制约;也将逼迫特朗普政府重新设计关税措施的法律依据和执行机制,并不得不处理既有多份贸易协议的合法性与可执行性,以及处理复杂的关税退税问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此外,这次裁决对特朗普访华谈判及中期选举的政治底牌和政治预期造成重要影响,客观上不利于特朗普的政治业绩收割;特朗普政府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之间的宪法斗争也将进一步激化和公开化,是否会出现“包装法院”(罗斯福先例)或其他反制司法权的总统行动,还需审慎观察。
特朗普政府对宪法裁决表现出了极其抵制的立场,并采取了紧急的规避变通措施:
其一,特朗普展现其批判一切的“大嘴巴”风格,对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进行大肆人身攻击,指责后者不爱国、不忠诚宪法、愚蠢无知且受到外国势力渗透影响,但这类政治辱骂只是情绪发泄,无法动摇大法官的公众信任与权威,也无法扭转宪法裁决立场和格局;
其二,特朗普政府变通法律依据,放弃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改用《1974年贸易法》的122条款和301条款,从“不公平贸易行为”调查及临时关税机制入手,特朗普即刻宣布了10%的全球关税并迅速提高为15%,后续还可能再提高,以此确保全球关税战基本盘稳定;
其三,此次宪法裁决只是关税案众多宪法诉讼中的一个,政府与法院之间的法律斗争还会持续下去,不排除超出特朗普任期以及出现复杂博弈和戏剧性结果;
其四,特朗普政府紧急攻关并要求其已签署贸易协议的盟友国继续执行协议,试图稳定关税战的既有成果;
其五,不排除特朗普使用某些法外手段调查或攻击大法官,反制司法制衡,继续推进其“帝王总统”议程,通过“让自己伟大”的方式“让美国再次伟大”,美国宪法将经受史无前例的重大风险挑战,美国是否会“法西斯化”取决于美国司法的制度韧性和人民的政治理性。
当然,作为美国宪法分权体制的最重要守护者,最高法院的宪法裁决秉承其一贯的法治理性和制度韧性,但是特朗普在民意和政党政治支持下仍有可能采取激进甚至意外的反制措施并变通推进关税战进程,美国宪法和民主政治将面临升级危机和政治考验。美国民众与全球各国在大舒一口气的同时,也需审慎面对特朗普政府的后续反弹反制。
国际法驯化不了特朗普怪兽,美国宪法是唯一的制度铁笼了,但这一铁笼是否能够经受得住特朗普的交易狡诈和政治冲击,特别是美国人民是否足够政治成熟和理智,从目前宪法裁决的一个回合之结果还不能遽下评断,但至少释放了一种宪法理性的希望之光。
特朗普到底是复兴美国的民族英雄和国际法秩序的再造者,还是破坏美国宪法民主与国际法秩序的独裁者,甚至是美国“法西斯化”与全球大混乱的始作俑者,还需要进一步的斗争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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