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韩国《先驱报》报道,韩国最高法院上月裁定,在协同式技术盗窃计划中,每一步骤都应作为独立犯罪予以起诉

这一判决大幅扩大了这起三星电子半导体技术涉嫌泄露至他国案件的刑事追责范围。

韩国最高院表示,窃取商业机密、转交给同伙、以及使用机密,并非单一连续犯罪,而是各自独立的刑事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该裁决推翻了下级法院将整个犯罪链条视为单一“使用”罪的判决(That conclusion overturns lower court rulings that had treated the entire chain as a single crime of “use”)。

报道称,该案涉及三星电子及供应商前员工,他们被指控窃取专属半导体设备设计与工艺数据,上传至共享服务器,并用于在他国开展芯片研发。

此前,韩国下级法院认定,在文件上传至网络存储服务器后,被告人构成在海外使用商业机密罪(Lower courts had found the defendants guilty of using trade secrets overseas after the files were uploaded to a network-attached storage server)。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院驳回了与窃取及相互共享机密相关的其他追加指控。法官认为,团伙内部交换文件只是最终使用行为的一部分,不构成独立违法行为。

然而,韩国最高法院推翻了这一逻辑(The Supreme Court rejected that logic)。

最高法院指出:若一人获取机密设计图纸,并将其交给此前不知情的同事,这一交接行为本身即构成非法泄露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同事接收材料的行为,则构成非法获取。这两项均与后续实际使用技术的行为相互独立(Both are separate from the later act of putting the technology to work)。

该判决依据韩国《不正当竞争防止及商业秘密保护法》第18条作出,该法将非法获取、使用、泄露均列为独立犯罪行为。

韩国最高法院撤销了部分二审判决,将此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The Supreme Court vacated parts of the appellate ruling and sent the case back to the Seoul High Court for further proceedings)。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主要被告人、前三星高管金某在二审中曾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亿韩元(约合 96 万元人民币)。

两名三星半导体设备供应商尤金科技(Eugene Technology) 前员工,此前被判处最高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但是现在这些刑期将被重新审理

检方还指控金某非法获取三星18纳米DRAM工艺技术,韩国当局将该技术列为对国家经济安全至关重要的技术,严禁向境外转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此案是针对三星技术涉嫌泄露给东大 DRAM芯片厂商Changxin存储相关大范围调查的一部分。

该判决明确了商业秘密泄露链条中的每一环均可独立定罪,预计将使检方能够对协同技术盗窃团伙的成员提起多项指控(the ruling is expected to allow prosecutors to bring multiple charges against members of coordinated technology theft rings)。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