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旬,魏律师参与了一起合同纠纷的案件,大概为:原告给被告的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了几个付款节点,其中一个节点是原告交付施工图后被告支付相应款项。
合同履行到原告交付施工图后,赶上疫情,被告的项目搁浅了,一直没有付款,一拖就是好几年,原告无奈提起了诉讼。
原告起诉时,上来就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诉讼请求是直接要钱,还是先解除合同再要钱?
诉讼讲究一个要件思维,直接要钱,风险是较低的,因为到了付款节点,被告就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后要钱,风险显然要大,因为解除合同,前面需要具备“严重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书面催告”“解除通知”等条件,这些可能都需要证据证明。
原告的目的是要钱,不需要研究是否解除合同的问题,所以原告选择了直接要钱。
结果某法院居然没有支持原告,其中一个理由是“双方没有解除合同,还能继续履行合同”,让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去,没管原告要钱的事。
当然,这是一个错判,毕竟履行合同,被告也应当给钱,因为到了付款节点了。
这起案件中,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受损了。
这就让我想起2023年中旬,我参与的另一起案件,大概为:被告转让了一个快递网点给原告,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支付押金,原告将来向总部支付过户费,被告配合过户,如果原告违约不过户,这笔押金视为转让款归被告所有。
之后原告没有过户,而是将网点倒手转卖了,网点倒了几手后黄了,后手就向前手要押金,直到原告起诉被告要回押金,原告的诉求没有要求解除合同,而是直接要钱。
不解除合同,那就是合同还得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原告的义务是过户,如果不过户这笔押金视为转让款归被告所有,原告就要不回来。
结果某法院居然支持了原告,这起案件中,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反而获益了。
看似怎么操作都会存在风险,那么,合同纠纷中对方违约的案件,原告起诉时到底该不该主张解除合同?
这是一个合同纠纷中很常见的问题,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经过上述两起案件,魏律师发现,这又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
因为我们不仅仅需要考虑案件,还需要考虑法院。
所以,魏律师总结经验如下:
一、如果想彻底终止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和权利义务,且对方严重违约的情况下,需要提出解除合同的诉求。
二、要仔细看合同,看合同具体约定,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到了对方应该给钱的时候,在是否解除合同不重要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要钱,但在庭审中,要注意法庭询问的合同是否还能继续履行的问题。
三、如果觉着没有道理,还想要回钱的情况,那就得直接起诉要钱了,也许像上面第二起案件一样,打赢了也说不定呢。
另外,魏律师说的只是开庭之前,在庭审中,要有灵活的思维,尤其要注意合同是否还能继续履行的问题,如果风向不对,对你的诉求不利,可以及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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