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的慢性病范围包括哪些?我的病算不算?

小编回答: 有明确目录,对照就知道

慢性病范围依据的是《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民发〔2011〕208号),按身体系统分类列举,主要包括:消化系统的消化性溃疡、慢性萎缩性胃炎、慢性胆囊炎肝硬化代偿期等;呼吸系统的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等;循环系统的高血压病、心脏瓣膜病等;还涵盖神经、泌尿、内分泌、骨骼肌肉等多个系统的慢性病。

认定关键看三点:一是必须在服役期间患的病,先天性疾病不算;二是退伍后仍未治愈;三是有军队医院的证明材料,你的病如果在目录里且满足这三个条件,就符合认定,即便目录没列到,但病情相当于十级以上残情的少见慢性病,也可以参照相应系统认定,建议带上退伍档案和病历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窗口咨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