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的医保政策,从4月1日起要迎来全面升级。最近不少人刷到“医保卡不能随便用”的消息,心里犯嘀咕:是不是普通老百姓看病报销要变难了?
答案很明确:完全不是。这次国家医保局出台的新规,核心不是给参保人“设限”,而是给欺诈骗保行为“上紧箍咒”。2月12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医保局令第7号),2月2日同步下发年度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通知,两份权威文件敲定,4月1日起全国医保监管进入系统化、智能化、全覆盖的严管阶段。
医保基金是全国13.6亿参保人的“看病钱”“救命钱”,“十四五”期间全国累计追回的医保资金就达1200亿元,这组数据足以说明,过去骗保行为的隐蔽性和危害性。这次新规,就是要把监管的网织得更密,让每一笔医保钱都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
很多人以为,医保监管只针对医院、药店,和自己没关系。大错特错!这次细则首次把个人骗保行为界定得明明白白,6类行为触碰就会被处罚;同时对定点医药机构的5类违规行为,也明确了从重处罚的标准。再加上“AI天眼”全覆盖和飞行检查无死角,不管是个人还是机构,都别想再钻空子。
一、先给个人划红线:这6种行为,4月1日起绝对不能做
很多参保人平时的“小习惯”,可能不知不觉就踩了骗保的红线。这次《实施细则》把个人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的行为,明确列出6类,每一类都对应着具体的处罚措施,轻则追回资金、暂停医保结算,重则纳入信用黑名单,甚至移送公安机关。
1. 医保凭证长期借人用,还拿好处费
这是最常见的违规行为。不少人觉得,医保卡借给家人看病、买药,是“亲情互助”,不算违规。但新规明确,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长期交由他人使用,并且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就属于骗保。
这里要划两个重点:一是“长期”,偶尔一次帮家人代买常规药品,且没有获利,一般不会认定为违规;二是“获利”,不管是药店给的返现,还是家人给的好处费,只要沾了“利益”,就是违规。
一旦查实,不仅要退回违规报销的资金,还会被暂停医保联网结算资格,期间看病买药只能自费。
2. 借别人的医保凭证,就医购药报销
有些参保人自己的医保余额用完了,或者没达到报销门槛,就借亲戚朋友的医保卡去看病、拿药。新规明确,凭借其他参保人员的医药服务单据、处方就医购药并享受医保待遇,属于骗保行为。
哪怕是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这种行为也不被允许。医保待遇是按参保人个人身份享受的,具有专属属性,借卡使用本质上就是侵占他人的医保权益,也挤占了整体医保基金。
3. 隐瞒第三方支付,重复报销医药费
这种情况多发生在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中。比如,上班时受伤,医药费已经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或者发生车祸,医药费由肇事方赔偿。但有些人心存侥幸,又拿着票据去医保部门申请报销,经催告后仍不返还的,就会被认定为骗保。
还有一种情况是“重复结算”,同一笔医药费,既在参保地报销,又在异地就医平台报销,这也是明确禁止的。医保系统现在已经实现全国联网,这种“小聪明”会被大数据直接捕捉。
4. 超量购药转卖,赚“差价”
不少人会趁着医保报销比例高,大量购买常用药、慢性病药,然后转卖给药贩子,或者私下转卖给需要的人,赚取差价。新规明确,在享受医保待遇期间,超出治疗疾病所需的合理数量、范围,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并转卖,属于骗保。
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以及一些高价进口药,是这类违规行为的重灾区。这次新规依托药品追溯码,从开药、取药到流通,全流程可查,个人转卖药品的行为,再也藏不住了。
5. 长期收购、销售医保药品
有些人专门做起了“医保药贩子”的生意,长期向不特定的人收购医保药品,再高价转卖。这种行为比单纯的超量购药转卖性质更严重,新规将其单独列为一类骗保行为,处罚力度也会更大。
国家医保局在2026年的监管通知中明确,会持续开展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巩固打击倒卖回流药的高压态势,这类“药贩子”将成为重点查处对象。
6. 其他以骗保为目的的行为
这是兜底条款,比如伪造医疗单据、虚构病情就医,或者帮助他人伪造材料骗保等,只要核心目的是骗取医保基金,都将被依法处理。
这里要特别提醒:普通参保人偶尔的无心之失,比如记错报销规则重复申报,在医保部门催告后及时返还资金,一般不会按骗保处理。但如果是故意为之,就会面临严肃处罚。
二、再给机构划底线:5类行为,4月1日起严罚不手软
定点医院、药店是医保基金使用的“主战场”,也是过去骗保行为的高发区。这次新规对定点医药机构的5类违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不仅要罚款,还会暂停相关科室的医保服务,情节严重的会直接解除定点协议。
这些违规行为,和我们日常就医、购药息息相关,了解清楚,能帮我们避开“坑”,也能更好地监督机构。
1. 诱导他人冒名、虚假就医购药
这是新规重点打击的机构行为。比如,药店为了冲业绩,通过“满减”“送鸡蛋”等方式,诱导参保人用医保卡购买非医保范围内的商品;或者医院工作人员说服患者,虚构病情办理住院,套取医保基金。
新规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通过说服、虚假宣传、减免费用、提供额外财物或服务等方式,诱使、引导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购药的,将按“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处罚,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医保服务。
2. 组织骗保购药,非法收购销售
有些机构会专门组织参保人,用医保卡在医院开具高价药品,然后机构统一收购,再通过非法渠道销售。这种行为属于“团伙作案”,危害性极大。
新规将其列为定点医药机构的严罚行为之一,一旦查实,除了高额罚款,还会被吊销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相关责任人会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 违规纳入非医保费用结算
这类行为主要有四种:将非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比如把体检费、美容费算成医药费;将非定点或暂停医保服务机构的费用纳入结算(急救、抢救除外);将已结算的费用再次结算;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比如,有些小诊所没有医保定点资格,却通过挂靠其他定点机构的方式,为患者报销医药费,这种行为在4月1日起,会被精准打击。
4. 未按规定使用药品耗材追溯码,拒不改正
药品耗材追溯码是监管的“利器”,能实现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的全流程管控。新规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必须使用药品耗材追溯码,及时将数据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
如果机构未按规定使用,且经医保部门责令改正后仍不执行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一规定,能有效杜绝机构串换药品、使用过期耗材等违规行为。
5. 拒不配合医保监管调查
有些机构在医保部门检查时,拒绝检查人员进入现场、隐匿相关资料、提供虚假材料,甚至辱骂、威胁检查人员。新规明确了8种“拒不配合调查”的情形,出现其中任何一种,医保经办机构会暂停其医保基金结算,直至其配合调查。
期间,参保人在该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若经查实属于骗保的,不予报销;若不属于骗保,待解除暂停结算后再按规定报销。
三、监管升级核心:AI天眼全覆盖,飞行检查无死角
这次医保监管的升级,最核心的变化是“科技赋能+全域检查”,彻底打破了过去“抽查式”监管的局限,实现了“全流程、全领域、全链条”的管控。
1. 飞行检查实现“三个全覆盖”
2026年,国家医保局将全面推动飞行检查扩面提质,实现“三个全覆盖”:一是省份全覆盖,全国所有省份都会被纳入飞检范围;二是主体全覆盖,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参保单位,都在检查范围内;三是险种全覆盖,基本医保、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全部纳入监管。
飞检的方式也分为三类,精准打击不同问题:
- 年度飞检:重点聚焦医保基金运行风险高、住院率畸高、医保支付率异常的地区,以及骨科、肿瘤、检查检验、眼科、口腔、普通外科、神经内科这7大重点领域;
- 专项飞检:针对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比如长护险骗保、高价药倒卖等,开展专项检查;
- 点穴式飞检:根据大数据筛查的异常线索、群众的举报投诉,开展“短平快”的精准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 AI天眼上线,智能监控无死角
国家医保局正在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医保监管”,打造医保监管的“AI天眼”。这套系统融合了多种前沿技术,能实现对违规行为的自动识别、自动预警。
比如,通过“AI+影像识别”,可以精准发现“设备运行但患者不在场”“同一医生同一时间在多个诊室看病”等虚假诊疗行为;通过“AI+病例判读”,能识别出“高编高套”(将轻症改为重症)、“分解住院”(让患者短期反复出入院)等违规操作;通过“AI+医保规则”,能自动比对诊疗费用的合理性,发现过度检查、超适应症用药等问题。
更重要的是,国家医保局力争2026年底前,实现70%以上的定点医药机构接入“事前提醒系统”。医生开具医嘱、药店售卖药品时,系统会实时审核,若出现违规行为,会立即弹出提醒,从源头防范无意违规。
四、新规两大亮点:填补监管空白,处罚力度升级
这次《实施细则》的出台,还有两个重要亮点,既完善了医保监管体系,也让处罚更有力度。
1. 首次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监管范围
长期护理保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主要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过去,长护险的监管存在空白,骗保行为时有发生。
这次新规首次将长护险基金使用监管纳入适用范围,明确了长护险定点机构、参保人的违规行为及处罚标准,填补了监管漏洞,能更好地保障失能人员的权益。
2. 处罚力度显著提升,形成震慑
相比以往,这次新规的处罚力度有了明显提升。比如,定点医药机构诱导他人虚假就医的,罚款金额从过去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提高到“2倍以上5倍以下”;暂停医保服务的期限,也从“3个月以上1年以下”,延长到“6个月以上1年以下”。
对于个人骗保行为,除了追回资金、暂停医保结算,还会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影响贷款、出行等方方面面。情节严重,骗取金额较大的,还会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普通参保人该怎么做?3点建议,帮你安心用医保
新规落地后,普通参保人不用慌,只要遵守规则,正常的就医报销权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这里给大家3条具体建议,帮你避开违规红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第一,管好自己的医保凭证。医保电子凭证、实体医保卡,都要妥善保管,不要随意借给他人,更不要为了一点好处费,将凭证长期交由他人使用。如果凭证丢失,要及时挂失补办,避免被他人冒用。
第二,就医购药要“留个心眼”。在医院看病时,要核对病历、检查单、药品清单上的个人信息,确保和自己的身份一致;在药店购药时,要拒绝商家“用医保卡买非药品”“超量购药”的诱导,只购买自己需要的药品。
第三,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如果发现医院、药店有诱导虚假就医、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或者有人倒卖医保药品、借卡骗保,可以通过国家医保局12393服务热线、当地医保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举报。举报属实的,还会获得相应的奖励。
医保基金的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4月1日起的医保新规,不是为了“限制”,而是为了“守护”——守护我们的“看病钱”“救命钱”,让医保制度能持续健康运行,为我们的健康保驾护航。
对普通参保人来说,遵守规则就是最好的保护;对定点医药机构来说,合规经营才是长久发展的根本。
温馨提示:1. 医保新规的核心是打击欺诈骗保,普通参保人正常就医、购药的报销权益不受影响,无需过度焦虑;2. 若对医保报销规则、违规认定有疑问,可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官方解释为准;3. 妥善保管医保凭证,切勿因小失大,触碰骗保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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