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向瓯越时刻爆料:在瑞安吾悦广场某餐饮店打寒假工7天,疑似被店内负责人拖欠薪资,多次协商无果,令其手足无措。
根据网友提供的录音记录,事发时该网友前往店内与负责人协商工资事宜。然而,对方却以"招不到人"为由,告知其"如果提前招到人可以放你走"。当网友询问寒假七天工资结算问题时,屡次被负责人打断。对方态度强硬,连番质问"那你现在是什么意思",甚至反问"7天有意义吗?从我工资里扣给你吗?"并对其发表"你以为我们是开慈善堂的是吧"等言论,令求职者倍感心寒。
以上内容为网友提供素材
餐饮行业用工流动性大,部分商家利用学生社会经验不足,以"试用期""短期工"等名义克扣薪资,已成潜规则。商场管理方应加强对入驻商户的用工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商家无处遁形。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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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付出劳动即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无论工作1天还是7天,用人单位均需依法支付工资。寒假工虽多为短期用工,但与用人单位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欠薪行为涉嫌违法。负责人"7天无意义"的说辞,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更是对法律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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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劳动,值得尊重,金额虽小,权益事大,纵容"店大欺客"只会助长歪风。打工不是做慈善,用人单位更非"施善者"。小编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还这位寒假工一个公道,也给所有劳动者提个醒:权益受损时,沉默即是纵容,维权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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