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2日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6〕0029号)。
经查明,2026年2月12日13时25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双良节能再获海外订单,助力商业航天太空探索》的市场快讯称,近日公司先后获得3个海外订单,共计12台高效换热器设备,将用于SpaceX星舰发射基地扩建配套的燃料生产系统。这是继前期合作后,该产品再度应用于SpaceX星舰发射基地,充分印证了海外客户对双良节能产品可靠性的高度信任。文章发布后,公司股价于当日13时26分起至收盘均涨停。
经监管督促,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盘后披露说明公告称,公司本次3项订单分别签订于2025年10月25日和2026年1月9日,合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392.3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0.11%,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商业航天不是公司产品主要的应用领域,公司未直接与SpaceX发生合作,公司为项目非独家间接供应商。公司相关订单的获取受商业航天项目建设及扩产规划的影响较大,未来订单的获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当前,“商业航天”属于市场较为关注的热点概念,为投资者高度关注。公司发布相关信息,应当审慎、准确、客观,并充分提示不确定性风险,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涉及“商业航天”海外订单信息,但未说明相关订单的供货方式、销售规模及对公司整体经营影响较小等具体情况,也未就后续订单的不确定性等情况充分提示风险,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公司直至监管督促后才发布公告予以说明,相关信息发布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
次日即2月13日,双良节能股价大幅下跌,开盘价10.41元,收盘价9.64元,跌幅达9.99%,以跌停价收盘,换手率9.97%,成交额18.21亿元。
短短两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经历“涨停-跌停”的剧烈波动,受公众号误导性推文影响,高位跟风买入的投资者面临潜在亏损风险。
一、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6年2月12日13时25分至当日收盘前买入双良节能股票,且在2026年2月12日晚间收盘仍持有亏损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采取法律措施,为维护股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律师执业证号 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8年)可代理索赔诉讼。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只有主动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我们律师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股票索赔咨询、委托,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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